索引号: | 2951395/2023-53638 | ||
文件字号: | - | 主题分类: | 社团管理,其他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20 |
关于转发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 《浙江省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告知承诺)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浙江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浙江省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浙民法〔2022〕157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转发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浙江省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pdf
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