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950798/2023-53592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甬江街道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6-16 | 发布日期: | 2023-06-16 |
政策原文: | 关于废止《甬江街道小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
江北区甬江街道-郭文婷 解读《关于废止<甬江街道小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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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管理,维护街道小型项目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
2.定制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3.起草过程
街道对截至 2023 年 4 月底现行有效的街道(镇)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查。根据街道有关部门提出的清理建议,拟定《关于拟废止<甬江街道小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公告》,于2023年6月6日至14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在公示期结束后,经过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后,决定废止该行政规范性文件。
4.主要内容
《甬江街道小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北甬街办发〔2021〕22号)文件自2023年7月16日起废止。
5.适用期限
2023年6月16日生效。
6.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江北区甬江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574-87636781
甬江街道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