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0798/2023-535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甬江街道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3-06-16 发布日期: 2023-06-16
政策原文: 关于废止《甬江街道小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北区甬江街道-郭文婷 解读《关于废止<甬江街道小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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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管理,维护街道小型项目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

2.定制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3.起草过程

街道对截至 2023 年 4 月底现行有效的街道(镇)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查。根据街道有关部门提出的清理建议,拟定《关于拟废止<甬江街道小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公告》,于2023年6月6日至14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在公示期结束后,经过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后,决定废止该行政规范性文件。

4.主要内容

《甬江街道小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北甬街办发〔2021〕22号)文件自2023年7月16日起废止。

5.适用期限

2023年6月16日生效。

6.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江北区甬江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574-87636781

甬江街道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