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91/2023-53554
文 号: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答复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3-06-15
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陈敏华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新冠病毒“乙类乙管”后劳动者权益保护与企业利益维护问题的建议》已收悉。我区高度重视“后疫情”时期的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实行“乙类乙管”数月后,经各项劳动力监测反馈,多数企业已恢复正常经营生产,劳动力运行平稳。从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来看,关于涉疫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明显下降。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现阶段相关情况

1、加大普法宣传,促进劳动权益“双维护”。新型冠状病毒实施“乙类乙管”后,我区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及时执行、调整相关政策。持续做好指导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浙江省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支付劳动报酬,保障员工相关权益。鼓励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劳动者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平衡企业休息休假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开展劳动权益保障普法宣传,组织业务专家、律师等宣讲团队到基层、企业开展劳动者用工讲座14场,参与人数1300余人。

2、开展用工体检,助企排查用工隐患。以实施“和谐同行”劳动关系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为契机,开展企业劳动用工体检专项行动,着力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提升劳动用工法律意识思维,帮助指导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服务企业“后疫情”时期的企业政策制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现企业发展和职工受益互利共赢。通过现场交流、书面审查、上门座谈等形式,已为880家企业完成劳动用工体检,重点关注对新业态企业、新注册企业、特殊困难企业的合法用工给予进行专项指导。对存在严重劳动用工风险隐患的企业现场开处方,提措施,解困难。

3、畅通投诉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扎实开展劳动监察日常巡查、书面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高度关注涉及劳动者劳动报酬发放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时和休息休假情况为重点内容,扩大监察范围,加大监察频率,以全面检查、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为主要方式,综合运用各类执法手段,检查中发现问题,依法及时严肃处理,加强对违法主体和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下阶段工作措施

1、加强劳动用工监测,研商惠企政策。持续做好薪酬调查工作,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动态关注。密切关注“后疫情”时期劳动者权益保护及企业利益维护问题,组织工会、司法等部门共同分析研判后阶段劳动关系运行形势,做好特殊情况下劳动关系稳定运行应急预案。会同上级社保、就管、人才等业务条线,共同研究稳岗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以及就业补贴等政策储备,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2、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规范企业用工。部署落实和谐劳动关系提升行动,通过常态化劳动用工体检、仲裁员进企业(社区)等活动对企业在劳动用工中的工资支付及规章制度的制定等提供指导,对存在严重用工隐患的企业出具《劳动用工建议书》。同时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通过双随机检查方式对企业在后疫情时期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法律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制定的规章制度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

3、加强社会服务指导,提升员工关怀。联合属地街道、工会及相关部门组织广场宣传、企业专场宣讲等活动,提高员工劳动权益保护意识。区人社局设立劳动权益咨询岗,安排专人负责劳动者投诉、咨询。区总工会实时追踪了解企业职工的利益诉求、工作生活需求及意见建议,针对职工提出的合理需求开展针对性的服务,保障好新冠病毒“乙类乙管”后企业感染人员的合法权益。

陈敏华委员,衷心感谢您对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关心关注,感谢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期间给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江北和谐劳动用工环境作出贡献。(联系人:周平亚,联系电话:87039267)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