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0827/2023-53532
文 号: 北区发改〔2023〕41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3-05-25
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函

童克锋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第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引导和监控企业建立能耗“双控”指标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建议》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节能降碳情况的关注。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联合经信、财政等部门专题分析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一)加强政策引导。将增加值能耗指标纳入全区工业五十强企业评选体系和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调动企业节能降碳的主动性。出台《江北区“亩均论英雄”评价主体差别化电价实施细则》,对亩均评价D档的企业实施差别化电价,通过“反向倒逼”进一步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财政补助。研究出台《江北区节能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对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的企业,根据腾出用能大小,按300元/吨标准煤予以补助。对完成光伏安装的企业,按装机容量分别给予投资方0.2元/瓦和屋顶资源提供方0.1元/瓦的一次性补助。2022-2023年度累计发放光伏、节能等补助资金799.73万元。

(三)完善监管体系。全面推进企业用能预算化管理,按照“周监测、月通报、季分析、年对标”的方式,根据企业用能预算实施进度,实行预警通报。根据《浙江省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实施办法》,我区涉及企业13家,累计总能耗33.91万吨标煤,目前已指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将基准能耗指标按月分解。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完善政策体系

不断迭代政策制度,丰富政策工具包。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结合区内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碳达峰碳中和能源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对光伏、氢能、新型储能等内容都有新的政策支持。加快推进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二)加强政策宣传推广

会同经信、商务等职能部门,联合属地不断拓宽政策宣传渠道,通过公众号、审批窗口等渠道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制度。充分利用节能宣传月这一活动载体,不断提高全民节能降碳意识,促进全区绿色低碳发展。

(三)提高节能精准管控水平

推进能源管理数字化转型,充分利用省节能降碳e本账、省能源利用状况综合管理系统等平台,实现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数据监测,提高能源数据统计分析和决策支持能力。


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王健,联系电话:89385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