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0827/2023-53535
文 号: 北区发改〔2023〕44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3-05-25
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函

徐利勇代表:

您在区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大会上提交的《关于汽车充电桩管理运营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充电桩管理运营的关注。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联合供电、城管等部门专题分析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区充电桩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区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公用充电桩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2022年底,全区累计接入宁波市级充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服务平台的公用和专用充电站174个(1533个充电桩、1816个充电枪),车桩比3.68,居全市前列。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我局会同供电、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消防救援、市场监督管理、人民防空、通信管理等部门,统筹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改造与运营维护,建立数字化充电设施监管平台。

(二)对于新建楼宇和小区,将严格执行2023年3月发布的《宁波市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技术规定》,规范、统一合理布局。

(三)加强施工质量把关。供电部门严格按照《宁波市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充电设备技术规定》建设电缆、桥架、计量箱及计费电能表等配电设施,定期开展线路设备巡视,发现电气隐患立即落实整改。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运营管理,加强数字赋能,建立完善智能充电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充电设施利用效率,提升电网调峰和安全应急等响应能力。创新服务模式,加强多方合作,不断创新经营模式,积极鼓励专业化的充电服务商发展,支持充电服务商参与各类充电设施建设,提升运行维护和充电服务专业化水平。

(二)严格规范运行,要求充电桩运营企业和安装单位,严控设备运行安全标准要求。规范操作,剖析风险,强化重点管控,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按标准开展操作人员建设和维护技能培训。

(三)常态隐患排查,联合物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安全巡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消防全方位排查无死角,对于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

(四)开展应急演练,要求充电桩营运主体依据安全事故类型分析,制定车辆伤害、电池火灾、设备火灾、人员触电、顶棚坍塌、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针对应急预案开展培训,并按计划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


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王健,联系电话:89385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