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26 15:38浏览次数:
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 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 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严娜娜 | 女 | 1994.10 | 黄淮学院 美术学专业 | 大学 文学学士 | 中小学二级教师 2017.08 | 沈丘县刘庄店镇中心小学 2019.09 公开招聘 | 沈丘县思源 实验学校 | 专技十二级 | 2019.09 | 宁波市江北区甬江实验学校 | 专技十二级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5月29日起至6月2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7668176。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6日
信息来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