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9458570/2023-53164
文件字号: 北区农〔2023〕18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服务对象: 政府机关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4-27
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江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农业农村发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镇、涉农街道、局属各科站: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2〕1426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2023年农业农村发展专项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3〕4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度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1395.1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切实抓好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3年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按单位分配明细表

          2.《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2〕1426号)


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江北区财政局       

2023年4月27日     

北区农〔2023〕18号(与财政局合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