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9458570/2023-53164 | ||
文件字号: | 北区农〔2023〕18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服务对象: | 政府机关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27 |
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江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农业农村发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镇、涉农街道、局属各科站: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2〕1426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2023年农业农村发展专项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3〕4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度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1395.1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切实抓好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3年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按单位分配明细表
2.《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2〕1426号)
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江北区财政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