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75/2023-52573
文件字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3-03-27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日至9月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2月9日,区委巡察组向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自我评价

区统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的政治任务,作为加强党性锻炼、转变思想作风、经受组织考验、提升自我修养的难得机会,作为检验统计发挥核心职能作用、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的难得机遇来认识和对待。针对巡察反馈意见,2023年1月9日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认真总结,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了政治觉悟,增强了贯彻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针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区统计局党组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及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姚杰担任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邱彩娅兼任负责人,负责督导、协调、调整具体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切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制定了《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每个具体问题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局党组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通过查找工作短板弱项,理清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体系,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通过形成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监督更好发挥职能作用的强大动力。

巡察反馈问题22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2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提醒谈话8人。建立完善制度4项。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姚杰同志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统一思想,认真领会巡察整改要求。2022年12月9日,区委巡察组向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后,党组书记、局长姚杰同志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完全同意并诚恳接受,于当天下午立即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领会把握,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当作当前的一项最主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

(二)加强领导,加快推动巡察整改落实。为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姚杰同志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分别于2022年12月9日、2022年12月20日、2023年3月7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牵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严格要求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牵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分工,有序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围绕巡察中发现的三个方面的22个问题,姚杰同志牵头研究制定了《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对标对表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姚杰同志根据实际情况和整改进度,适时对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不断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姚杰同志的指导下,针对巡察组反馈的22个问题,制定了57条整改措施,均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标本兼治,不断深化整改工作成果。姚杰同志高度重视巡察工作的总结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组织管理、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入手,牵头修订完善了《宁波市江北区统计局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集体审理讨论制度》《江北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操作规程》《江北区统计局合同管理制度》《江北区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不够到位,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不深不细”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问题。①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年度理论学习做系统安排,初步制定了《2023年江北区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并明确了每季度专题研讨学习内容。②中心组成员带头学。2022年12月20日,中心组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每位中心组成员均结合统计工作开展交流发言。③2023年2月10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彭佳学书记在全市“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张国锋书记在全区领导干部大会暨“1586”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针对“未推动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问题。①已在巡察期间完成2022年度统计法进党校工作。②与区委组织部充分沟通对接,已上报《2023年江北区各单位干部培训班计划申报表》,将统计法学习纳入2023年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不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工作常态化。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发挥统计服务职能,做好参谋决策助手方面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3)针对“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在统计分析研判、预警方面发力不足”问题。①积极开展月度数据双分析,在每次网报数据初步反馈后,分上半月和下半月定期组织召开两次经济分析局务会议,巡察至今已撰写6期《统计快报》。同时,每季度对全市全区总体经济数据进行汇总比较,为区委区政府提供更为全面精准的统计分析。②紧盯数据时效,继续加强《统计速报》力度,重要指标在网报结束时,全市数据反馈前,及时对区主要领导报送重点指标初步数据,提升统计服务水平。③持续靶向推进指标研判,增加对行业、企业运行情况分析的维度,由局主要领导牵头,初步制定了年度专报及课题报送计划,内容将聚焦数字经济、共同富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方面,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参考。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4)针对“挖掘统计数据价值,转化统计调查成果利用方面做的不够”问题。①为使调查数据更具代表性,分街道落实调查样本,提高调查工作的配合度和样本量。积极借助“统计e家”和“浙江民调在线”平台,2023年2月自主开展了江北区规上工业统计知识知晓率调查,计划开展江北区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调查、江北区五经普知晓率调查等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撰写调查报告。②2023年2月完成了消费券使用情况及2023年消费意愿调查,撰写上报了《消费券使用情况及2023年消费意愿调查报告》,及时反映了我区消费券发放情况评价、消费券申领、使用及消费情况、存在期盼和居民春节消费等多方面情况,为进一步组织我区消费券活动提供参考依据。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5)针对“落实应统尽统要求还有差距”问题。①积极整理税务规模线索,并下发各街道(镇),按照反馈情况进行入库比对,并通过局各专业与发改、经信、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系机制,互通重点企业入库线索和申报情况。经核实,宁波宁变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宁波科脉贸易有限公司分别已于2022年8月18日、2022年9月20日上规入统。②于2022年11月,组织召开各街道(镇)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参加的2022年度和月度四上单位申报培训会议,重点明确了申报要点,反馈年度准规模单位入库情况。③在申报阶段做好监督审核工作,严格把关单位纳规的入库条件和材料完整性,同时积极指导各街道(镇)对申报材料进行查遗补漏。2022年,月度新开业上规企业152家,年度新开业及小升规企业195家,力促全区企业统计应统尽统、颗粒归仓。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建设统计基层基础,指导基层统计业务方面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6)针对“统计基层基础薄弱”问题。①围绕全区大部制改革,2022年10月31日组织召开全区统计工作会议,明确了各街道(镇)、园区的统计岗工作职责和基层统计人员配备,制定《江北区统计人员信息采集表》,并将全区基层统计人员纳入了浙政钉“统计系统条线”。②2023年2月和3月,局主要领导带队走访了慈城镇、赛特威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以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的形式开展培训指导工作,了解基层统计工作开展情况、人员配备情况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③借力提能,工业、科技等专业充分借助省、市统计局业务培训机会,将参训对象扩大至各街道(镇)统计人员及企业统计员,将最新会议精神、制度要求,原原本本传达至基层层面,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7)针对“解决统计培训参会率不高的举措不多”问题。①整合优化培训平台。精简培训内容、优化培训模式,提升培训实用性,通过课堂、座谈、统计e家,腾讯会议等形式,从单一的传统课堂,逐步向线下、线上课堂相融合转变。2023年2月15日,与浙江前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作开展统计年报业务知识直播培训。②根据不同节点、不同需求,每月着重对“两新企业”(新任企业统计员、新上规企业)开展业务指导培训。2023年2月,工业、服务业、投资等专业对全区各街道(镇)、园区、企业开展了全覆盖式的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培训近800人次。③各专业将培训指导融入到日常工作各个环节,利用调研走访、数据核查和统计执法等机会对企业进行面对面业务指导,现场为企业统计人员答疑解惑。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4.关于“落实统计执法制度刚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8)针对“统计执法制度修订不及时”问题。①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文件精神,对《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集体审理讨论制度》的第二条、第三条内容进行修订,确保与上位法一一对应。②2022年8月23日组织全局统计执法人员参加全市统计法治工作暨统计执法业务视频培训会议,同时举一反三,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未发现有此类问题。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9)针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严”问题。①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2022年对71家企业进行了双随机抽查,检查事项的覆盖率和抽查任务完成率均100%、掌上执法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100%,检查结果均及时在浙江政务网站信息公开栏予以公开。②2022年12月13日,通过“周二夜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统计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统计执法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③对法治工作负责人张宏杰开展提醒谈话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0)针对“执法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问题。①2022年12月13日,通过“周二夜学”针对统计执法检查常用文书中必须遵循的规则、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深入学习。②立行整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收集的证据资料和制作的法律文书进行整理核对,填写《统计执法检查取证资料清单》,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完整。③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修订了《江北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操作规程》,确保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④对法治工作负责人张宏杰、工业投资与统计科科长陈昕君、服务业统计科翁婉晶开展了提醒谈话。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1)针对“部分班子成员未专题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排查廉政风险,也没有落实防控措施”问题。①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局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同时进行了详实记录。2023年2月10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做好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②重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将重要廉政风险点排摸与统计业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班子成员结合分管科室,科室内排摸重要廉政风险点11个,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23条。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并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抓好分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6.关于“合同把关不严,约定条款要素不全”问题的整改。

(12)针对“部分物资采购合同无违约条款部分物资采购合同既未约定交货时间,也无合同订立时间”问题。①2022年12月13日,邀请局法律顾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宣讲培训,加强合同管理法规学习。 ②强化合同管理意识,制定印发了《江北区统计局合同管理制度》,明确了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权限,确保合同调查、谈判、审批、签订等各环节的控制措施具体明确。③对普查中心主任陈海敏、普查中心四级主任科员张非非开展了提醒谈话。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7.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3)针对“存在子女保育费报销不规范”问题。①加强对局内控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照局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子女保育费报销流程,明确人事干部审核后签字确认。②经办人、科室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层层把关审核,始终紧盯日常管理制度运行的“全流程、各环节”,确保内控制度执行做深做细做实。③对原人事干部徐成同志开展了提醒谈话,对新任人事干部吴昭君同志开展廉政谈话。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4)针对“选择采购供应商未体现择优过程”问题。①2022年5月已修订完善了《江北区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选择采购供应商需体现择优过程的要求,明确1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物资采购需进行比价,鼓励使用“政采云”平台。②对办公室副主任杨单开展提醒谈话。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5)针对“物品发放流程不规范”问题。①进一步修订完善《江北区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对各专业统计调查宣传品的采购、发放、签收开展全流程规范管理。②明确统计调查宣传品发放需严格落实签收要求,统一编制签收单模板,加强发放留痕管理。③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把关审核,确保物资发放按照规定流程开展。④对工业与投资统计科科长陈昕君、对服务业统计科科长钱翔、普查中心主任陈海敏、办公室副主任杨单开展了提醒谈话。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6)针对“执行党组议事规则意识不强”问题。①深入学习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党组的集体领导。②规范做好党组会议和班子会议相关工作,严格区分审议事项,明确党组会议中涉及党建和人事等党组议事事项时,非党组成员林骅同志可以列席会议,但不参与表决。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7)针对“党组会议记录简单、附件不完整”问题。①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明确会议记录要素,详细记录会议讨论内容、参会人意见以及会议决议,并将会议相关材料作为附件妥善保存,确保记录完整。加强审核和相关资料留存,由专人进行记录、审核和相关资料的收集管理,确保记录真实反映相关决策。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9.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制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8)针对“党建工作不够有力”问题。①丰富党组织生活内容,提升“仪式感”。有计划地开展学习培训、上党课、观影观展等活动,坚持以党建带创建,围绕参观调研、红色寻访等主题与市局党支部、结对村社区共同谋划党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党建氛围。②对全局非党人员进行排摸,根据工作业绩和日常表现等综合情况,择选部分在编人员和聘用人员进行谈话。了解思想动态和入党意向。对有意愿入党的人员进行全面综合考量,择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积极营造良好的党建氛围。目前,已将章洁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9)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①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局党组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局党建工作,党员领导干部结合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为全局干部职工上党课。②更换张昌会同志作为党务干部,规范台账资料管理,重新整理支部台账资料,做好补充完善工作。③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开展支部换届选举工作。④对原党务干部徐成同志开展提醒谈话,对新任党务干部张昌会同志开展廉政谈话。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0.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20)针对“干部选拔任用部分环节不够严谨细致”问题。

①深入研习《江北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操作办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文件精神,2022年12月13日,局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和人事干部,专程赴区委组织部请教学习有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流程和规定,进一步提升人事工作业务能力。②层层把关,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流程,拟开展局内中层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陈海敏同志拟调任服务业统计科科长、钱翔同志拟调任综合核算科科长。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1)针对“试用期满考核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①严格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制度。严格按要求完成包星星同志试用期满考核民主测评、考察谈话、考察等工作流程和陈昕君、王霁倩、杨单三位同志聘任期满考核相关流程。2023年1月13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包星星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和陈昕君等三位同志聘任期满考核,继续予以聘任的决定。②充分认识试用期满、聘任期满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建立了干部聘任时间清单,及时按照时间节点根据有关要求落实考核工作。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2)针对“部分编外人员的招录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①对照《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若干意见》要求,严格落实《江北区统计局编制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2022年7月受国家统计局宁波市调查队委托严格按照流程开展“市聘县用”人员招录工作,建立完整台账记录,为后续招录编外人员提供参考依据。②针对缺少政审环节材料的问题,已及时补齐无犯罪证明等材料。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四、长效机制建设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区统计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守政治担当,不断强化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确保把党对统计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提高政治觉悟,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持续深化整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责任意识和整改意识,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坚持务求实效,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升统计服务的重要举措和重大机遇,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针对新形势和新要求,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堵塞制度漏洞。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统计局党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