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9833108/2023-52867 | ||
文 号: | 北区市监〔2023〕20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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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函 |
成文日期: | 2023-04-25 | 发布日期: | 2023-04-26 |
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函
北区市监〔2023〕20号
舒仁义代表:
您提交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江北区老年保健品市场的建议》已经收悉,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对提出的问题多次研究,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现综合区委宣传部、公安江北分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的意见,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现阶段该项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利用老年人对健康生活的迫切需求,通过宣讲、赠送礼品、免费体验的方式,用夸大或虚假宣传产品功能等各种非法手段,误导诱骗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医疗器械),损害了老年人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社会公众反映较多。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市场,多年来,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一直是我们的工作重点,我局在2018年清退所有“免费体验”式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基础上,先后组织开展了关爱夕阳老年人保健食品安全保障专项行动、保健食品非法会销专项整治和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整治行动。2021年为贯彻落实上级“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治要求,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区委宣传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2021年宁波市江北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保健食品专项治理工作会商制度,形成整治合力,建立分工明确、职责到位的治理体系。
(一)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监管。一是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对小食杂店保健品经营行为全面规范:一查许可范围是否符合,如许可范围无保健食品的,一律下架;二查保健食品是否专区专柜销售,统一印制保健食品专区标志,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 三查是否存在混放行为,将“红牛”“念慈菴”“艾兰得”等几款易混淆的保健食品,通过图片等方式向经营户进行现场指导,效果明显。二是结合品质超市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销售行为,鼓励超市将保健食品纳入“浙食链”系统管理;督促超市总部做好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证书的资料留存,经营的进口保健食品按照规定注册或备案。三是规范销售保健食品药店、专营店的经营行为。加强所售保健食品标签的自查,未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的一律下架;加强销售人员的日常培训,销售人员要正确了解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区别,不得有虚假夸大等误导消费行为;加强对店堂内设置的保健食品广告的自查,对于标签、说明书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规用语的,一律不得销售。
(二)加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和违法网络营销整治。通过各投诉举报热线平台、案件管理等系统,梳理近年来与 “保健”市场违法行为相关的投诉举报、互联网监管、短信监管行政处罚案件、“双随机” 抽查、产品抽检、部门转办、媒体曝光等发现的突出问题,应用大数据分析,确定重点检查对象。三年来共查处各类违法保健食品案件17件,罚没款107万元。其中2021年8月份我局查处的宁波江北某养生馆虚假宣传案,该养生馆宣传普通食品益桑牌藏山奇胶囊具有治疗疾病的效果,被处以62万元的罚款,2022年6月我局又查处了宁波市江北李某养生馆虚假宣传案,该馆宣传某日本纳豆制品具有治疗疾病的效果, 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严厉打击了违法者嚣张气焰,彰显了公平正义。
(三)以项目为平台不断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社区老年人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点人群之一,近年来,区卫生健康局以项目为平台,不断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通过健康教育、健康指导、健康体检等手段普及养生保健知识,提高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
(四)收紧医疗器械准入门槛。对企业申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进行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许可;同时加大证后的检查力度,每年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的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严厉打击。
(五)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我局在 “五进”科普宣传基础上,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直播云课堂、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小作坊和餐饮食品安全“红黑榜”等形式,通过专家授课、互动问答、现场咨询、展板展示、你点我检、资料发放等途径,在各街道(镇)、各社区加强防范保健陷阱的宣传活动引导老年消费者识别食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倡导科学理性消费,增强社会监督和维权意识,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推动建立社会共管共治格局。区卫生健康局依托大众传媒宣传科学养生保健知识,在江北有线电视台《健康说》栏目、《健康江北》报、“健康江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传播科学健康知识,同时组织医疗卫生单位通过组建健康教育讲师团、开展健康日宣传、健康素养进文化大礼堂等活动定期进社区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和义诊。区委宣传部通过区全媒体中心,在区有线电视播放16集防范保健陷阱特别节目。通过新江北数字报,发布《为老人挽回损失,江北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涉嫌非法会销案》《监督攒劲我区重拳整治保健食品、药品销售乱象》等新闻稿。
二、下阶段工作措施
对于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局将从四个方面进行落实: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老年人的防范能力。我局将联合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充分利用区级媒体平台,加强新闻宣传。积极开展典型案例宣传,通过消费警示等形式,提醒教育老人避免上当受骗。在社区活动中心、公园、菜场等场所,张贴宣传画,播放教育视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和义诊,正面宣传健康知识,进一步提高公众认知,增强老年人的防骗意识。营造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是畅通举报渠道,保证及时掌握情况。我们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12315投诉举报平台、日常巡查、公安110报警、街面巡逻以及社区网格化管理力量,预防和发现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的欺诈虚假宣传行为,为营造违法必究的法治环境打下扎实基础。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查处此类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从严查处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追溯涉案产品生产源头,查清销售流向,涉及其他地区的要及时通报,进行全链条打击,彻底摧毁违法生产销售网络。
四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保健品市场监管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单靠一个部门查处难度大。我们将通过已有的保健食品专项治理工作会商制度,利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的职责,并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进行信息互通,确定“保健”市场涉及的重点行业及领域、重点的处所及区域以及重点的违法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地遏制“保健”市场乱象,保障老年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联系人:梁青,联系电话:0574-87039202)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