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0798/2023-52974
文  号: 北区政办发〔2023〕12号 组配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3-04-18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江北区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江北区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行动方案

(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全区创新供给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推进高能级创新型城区为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把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合力推进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行动,不断优化创新环境,壮大创新主体,完善创新机制,增强创新活力,为创智和美城区提供硬核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

全区科技投入力度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结构不断完善,研发投入强度不断提升,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建成。到2027年,达到“一目标”,即争取全社会R&D经费占GDP比重达到4%以上。全社会R&D经费支出总量、研发费用过亿元的企业数量力争实现“双倍增”。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服务业研发费用占R&D经费支出比重、高校及科研院所研发费用占R&D经费支出比重等3个指标实现“三提升”。

三、重点任务

1.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壮大创新企业群体,推动更多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引导高新技术龙头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培育成为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大力推进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和特级、一级建筑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提升有研发活动企业的覆盖面。到2027年,力争有研发活动规上工业企业占比达到60%以上,服务业企业、建筑业企业研发活动占比达到10%。(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江北区税务局)

2.加强企业研发能力建设。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研究院、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为基础,构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研发机构发展梯队,推动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技术进步。到2027年,争取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在江北布点,省市级企业研究院20家,省市级企业研发机构40家。(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3.壮大企业研发大户群体。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重点企业设立研发总部,打造企业创新策源地。建立企业研发大户培育库,支持研发大户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创新任务,引导重点骨干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争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其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以上。到2027年,力争研发投入超亿元企业实现翻番,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2.8%。(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江北区税务局)

4.增强高校院所研发能力。重点支持宁波大学“双一流”大学和宁波工程学院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支持高校培育壮大特色学科,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领军人才(团队)等创新资源来江北设立独立法人的新型研发机构。加快推进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国科宁波生命与健康产业研究院、国电投宁波氢能研究院等创新研发平台建设,争创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促进企业和高校院所紧密协作,积极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到2027年,力争高校及科研院所R&D经费年均增长20%,占R&D经费总量比重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

5.健全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稳步提高对研发活动的支持比重。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企业研发后补助等普惠性政策,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提高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实际用于研发活动的比例,积极发挥协同效应,对财政经费支持的人才团队等项目要将70%以上的经费用于研发,推动更多财政经费直接应用于研发投入。到2027年,力争全区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技局、江北区税务局)

6.建立研发导向的政策扶持机制。加强科技、招商、产业、人才等政策协同,建立研发投入强度与财政支持、资源配置相挂钩机制。完善“亩均论英雄”评价体系,加大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中研发投入权重。对研发投入强度高的企业,优先安排贷款、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标,优先纳入各类重点支持清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区委人才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自然资源规划江北分局)

7.提高研发创新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和带动各类投资基金投入研发活动,对研发投入强度高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予以优先支持,鼓励各类银行发展科技型分支机构,继续扩大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创业投资、天使基金等科技融资规模,加强科技信贷等科技金融的有效供给。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专门支持战略科技力量培育、重大科技任务实施、科创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努力拓展科技信贷风险池惠及企业数、扩大科技贷款额。针对企业创新研发及成果转化等重点环节,探索研发专属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8.推进研发创新“诊断+提升”全覆盖。依托科技服务机构、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行业协会等,组织专家为有需求的规上企业提供研发水平免费诊断、评测与指导,“一企一档”形成个性化诊断报告(解决方案)。推进“诊断”“提升”相衔接,建立“提升”标杆企业培育库,每年参评市级“提升”标杆企业。对入选标杆企业的,与重大科技攻关实施等联动,提高诊断方案转化实施率,形成研发投入“雁阵效应”。到2027年,规上企业研发创新“诊断+提升”基本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9.提升研发创新特色服务水平。优化升级“企业新产品研发服务”应用,建设企业研发活动服务平台,形成集服务诊断、解决方案、研发项目、技术成果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化平台。深入实施企业创新需求“挖掘、攻关、落地”一体化推进机制,切实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开展“百日百场”技术对接活动、“十院千人”创业活动,支持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纪人开展企业需求挖掘、难题招标、靶向诊断、技术代理等精准化服务。到2027年, 数字化应用平台服务企业达到15万家(次),全区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60亿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

10.加大研发创新宣传力度。采取集中组织、以会代训等方式,宣讲各级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和创新管理知识,切实增强创新主体研发投入意识,扎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广泛调动各级重研发、抓研发的工作氛围。加大督促各类主体规范管理,做到账表“应建尽建”、费用“应提尽提”、数据“应统尽统”。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创新主体开展创新活动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积极营造良好创新生态。(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统计局、江北区税务局)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区创新型城区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行动,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区科技局具体负责行动的计划制订、组织协调、目标任务分解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发改、经信、科技、财政、住建、税务、统计等部门协同和各街道(镇)、园区联动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各单位要把加大研发创新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

3.强化考核评价。建立研发投入动态监测分析和跟踪督查,对落实情况定期核查、定期通报,适时开展评估总结,对评估情况进行通报。加大R&D经费的考核评价,把研发投入提升指标纳入街道(镇)、园区及部门年度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权重,督促落实工作任务。

4.优化氛围营造。加强研发创新政策宣传解读、精准推送,激发企业自主创新内生动力。每年公布全区研发投入十强榜单,树立一批研发投入强、成长性好的企业典型,营造敢于创新、勇于创新的良好氛围。

关于印发《江北区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