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8514615/2023-52060
文 号: 主题分类: 财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3-10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区财政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为:

1.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贯彻上级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3.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全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全区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区本级预算管理及预决算公开。研究提出街道(镇)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完善区对街道(镇)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街道(镇)财政工作。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政策,编制全区土地出让金收支计划,执行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政策。参与全区住房资金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推广应用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组织制定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区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区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6.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拟订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公务用车改革和管理。

7.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申报及使用管理。

8.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并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

9.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负责汇总和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协助管理社保基金收支,防范化解社保支付风险。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编制区级政府投资预算和区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表。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

11.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

12.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牵头推进全区会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指导推进全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北区财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江北区财政局本级、局属江北区国库收付中心单位和局属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1815.3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1815.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15.31万元,占100.00%。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1815.31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44.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9.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40.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70.3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95.8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3.50万元,项目支出886.00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815.3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15.3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44.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9.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40.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70.34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15.3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436.93万元增加378.38万元,主要是2023年部分预算项目指标需下达街道等因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44.62万元,占85.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9.80万元,占8.80%;卫生健康支出(类)40.55万元,占2.23%;住房保障支出(类)70.34万元,占3.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58.6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48.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1.14万元,增长8.14%,主要原因是财政票据电子化普及,印刷费减少等因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39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94.80万元,增长32.11%,主要原因是2022年末因疫情原因,信息运维支出推迟2023年初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148.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6.04万元,增长60.9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部分项目指标需分配下达街道。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99.13万元,增长22888.5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指标需分配下达街道。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53.50万元,与上年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4.3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18万元,增长20.7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变动等因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4.6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94万元,增长5.6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养老基金基数调整等因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7.3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23万元,增长4.7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养老基金基数调整等因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0.7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85万元,增长18.7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医保基数调整等因素。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9.8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27万元,增长116.0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医保基数调整等因素。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2.8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7.39万元,下降10.5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公积金基数调整等因素。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59万元,与上年持平。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6.9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42万元,增长25.7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公积金基数调整等因素。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9.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5.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33.3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33.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江北区财政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3.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7.2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能环保等因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没有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本单位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采购2台内网核心交换机项目,涉及财政拨款预算约33万元,1个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0.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1.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0.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本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