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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的公示 2023年第2批

发布时间:2023-02-06 15:35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3号)文件规定,根据施工总包单位的申请,经初审,现将下列单位(项目)申请工资保证金免缴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名单》

公示期: 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13日

如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江北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中心来电来信如实反映情况。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的,上述项目将予以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联系人:颜峰,联系电话:0574-87666719,来信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清河路66号202室


附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名单.docx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6日


信息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