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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江北区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3 11:42浏览次数:

各街道(镇)、区新兴产业服务中心、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各行业组织及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培养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展示我区技能人才培养成就,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向全区征集2023年度江北区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分类

竞赛类别为市、区两级。在第二届宁波技能大赛赛项公布后,将在已征集的竞赛同项目中择优作为第二届宁波技能大赛江北区选拔赛。

二、征集对象

职业(技工)院校、社会评价组织、区级及以上行业协会(4A及以上等级)、行业龙头企业、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

三、征集方式

职业(技工)院校征集项目一般不超过5个;社会评价组织、行业协会、行业龙头企业、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征集项目一般不超过2个。

四、项目要求

(一)技能竞赛项目应选择技术含量高、通用性强、从业人员多、影响力大的职业(工种);

(二)大赛项目应依据国家职业目录,根据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结合企业生产和服务工作实际,重点选择具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兼顾符合我区产业发展的新职业、新工种。

(三)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竞赛项目要求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且技能等级在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

五、经费补助

对被列入市、区2023年度竞赛计划的竞赛项目规定给予相应承办经费补助。

六、申报要求

各级竞赛活动的主承办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当的专业技术背景,具备市、区职业技能竞赛承办或相应职业(工种)培训评价经验;

(二)根据竞赛组织规模能落实相关竞赛经费;

(三)满足同时开展50人以上竞赛场地和竞赛设备;理论竞赛原则上实行无纸化机考。

(四)有能力做好全市、全区范围内竞赛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五)有能力做好参赛选手竞赛服务以及裁判员培训工作,选拔选手赛前集训工作。

七、征集方式

(一)各单位于2月10日前将《江北区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见附件),报江北区职业能力培训鉴定管理中心(北投大厦北楼516)

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87355078

邮箱:jnpx_jb@163.com

(二)我局将根据省、市竞赛项目相关要求和计划以及项目征集情况,评估后予以公布2023年度竞赛计划。

附件:江北区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docx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02月03日


信息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