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9458570/2023-57990 | ||
文件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服务对象: | 农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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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乡村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慈城镇党委、区级相关单位:
近日,中共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印发了《2023年浙江省乡村治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力推进浙江乡村治理现代化先行的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现转发你们,请认真对标落实。
根据《工作要点》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主动与上级部门做好对接工作,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并确定2023年江北区乡村治理工作联系人,于6月25日前将《江北区乡村治理工作联系单》(附件3)反馈至区农办。
2.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每半年报送工作总结(加盖单位公章),各街道(镇)需同时报送《2023年乡村治理工作调度表》(附件4)。上半年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年7月5日前,下半年材料报送时间为2024年1月5日前。
区农办联系人:钱童发,联系电话/传真:89184450。
附件:1. 中共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 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乡村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2.区级有关单位名单
3.江北区乡村治理工作联系单
4. 2023年乡村治理工作调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