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9458570/2023-57990
文件字号: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服务对象: 农民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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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乡村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慈城镇党委、区级相关单位:

近日,中共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印发了《2023年浙江省乡村治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力推进浙江乡村治理现代化先行的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现转发你们,请认真对标落实。

根据《工作要点》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主动与上级部门做好对接工作,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并确定2023年江北区乡村治理工作联系人,于6月25日前将《江北区乡村治理工作联系单》(附件3)反馈至区农办。

2.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每半年报送工作总结(加盖单位公章),各街道(镇)需同时报送《2023年乡村治理工作调度表》(附件4)。上半年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年7月5日前,下半年材料报送时间为2024年1月5日前。

区农办联系人:钱童发,联系电话/传真:89184450。

附件:1. 中共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 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乡村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2.区级有关单位名单

          3.江北区乡村治理工作联系单

          4. 2023年乡村治理工作调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