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59/2023-58255 | ||
文件字号: | 甬公北衔〔2023〕18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公安江北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22 |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关于晋升吴敏等同志人民警察警督警衔的通知
分局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衔令字〔2023〕42号)命令,批准:
以下7名同志按期晋升一级警督警衔:
吴敏、吴丁一、何霜、张哲军、卢闻春、胡天仲、沈科
以下5名同志按期晋升二级警督警衔:
金荣立、丁益、孙英杰、毛余、朱珉
以下6名同志按期晋升三级警督警衔:
何栋、洪立球、徐浩、应苗苗、刘嘉、尹健
以下1名同志晋职晋升一级警督警衔:
徐成铎
以上同志新警衔时间,自符合晋升该警衔条件之日起算。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
2023年11月22日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关于晋升吴敏等同志人民警察警督警衔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