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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江北区磁性材料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牵头总包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11-09 11:21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45号)精神,落实宁波市委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和工业互联网领军城市的战略部署,全面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三个全覆盖”,加快推动江北区磁性材料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和“1+1+N+X”改造模式推广,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数字化改造牵头总包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原则上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磁性材料行业数字化改造工程综合系统集成所应具备的技术、资质、人员及管理能力,整体方案所应具备的技术、资质、人员及管理能力,有磁性材料行业数字化改造的经验和3个以上成功案例。

(二)有能力在江北区或宁波市域范围内部署充足的技术服务力量,能够迅速响应客户现场服务需求。

(三)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备接入supOS底座及相关信息平台(系统)所需的技术标准和条件,开放相关接口与数据结构,确保平台及相关信息系统在数据获取上无障碍。

(四)总包商需严格遵守统一合同、统一定价、统一功能标准,并接受统一监理和统一验收。

(五)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纳入失信名单。以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名义参与征集的,须事先取得母公司或上级机构的书面授权同意。

二、征集程序

(一)机构报名。有意愿参与的服务机构,可于2023年11月16日前向我局提交《江北区磁性材料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服务机构征集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资料(纸质资料一式三份,另须提供电子版文件),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除取消申请资格外,将在我局网站上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征集报名联系人:赵鹏,联系电话:8958277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提交资料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深悦商业广场7号楼10楼江北区经信局1007室。

(二)组织调研。机构报名结束后,由区经信局组织专家根据服务机构基本情况、服务能力、服务案例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入围的服务机构;再组织入围服务机构进入现场调研,确定数字化改造共性需求(N)和个性需求(X)。

(三)评审打分。磁性材料企业现场调研结束后,由区经信局组织专家对相关机构综合服务能力进行评审。评审主要内容为服务机构基础服务能力、服务案例及磁性材料企业调研成果展示等内容。专家评审时间及资料准备要求另行通知。在开展专家评审的同时,邀请前期参与调研的中小磁性材料企业为服务机构调研报告展示内容进行打分,打分结果作为确定服务机构候选名单的重要依据。

(四)公布名单。经专家评审符合征集条件的机构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江北区磁性材料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服务机构候选名单》,综合行业规模、企业需求、资源整合等因素考虑,本次服务机构征集入选数量控制在1-2家范围内。

三、其他要求

(一)列入《江北区磁性材料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服务机构候选名单》的服务机构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因服务质量或其他原因受到投诉,经查实后从服务机构名单中除名。我局设立热线电话接受社会投诉,并对投诉人信息进行保密。

(二)《江北区磁性材料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服务机构候选名单》仅作为服务资源提供给有意愿进行数字化改造的试点磁性材料企业进行后续的调研工作,不作为服务机构承接其他业务的依据或者不作为服务质量保证的依据。

(三)未在截止日期内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参加总包商遴选。在规定时间内,如总包商遴选报名数低于3家,视情况减少总包商数量遴选。

(四)服务机构征集具体要求由我局负责解释。

附件:江北区磁性材料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docx

宁波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9日


信息来源: 区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