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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工程招投标涉及营商环境更是反腐斗争

发布时间:2023-11-21 09:10浏览次数:

近几年,江北自工程建设项目率先推出“不见面”开标模式以来,已实现“不见面”开标全覆盖。高效精准、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提升了招投标服务质量和水平,助力江北区县级政府透明度指数位列全国第一,获得市场的认可。

工程招投标是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的环节。少数领导干部以主动站台方式授意陪标、以提前串通方式私下交易、以予取予求方式层层卡要、以规避招标方式直接发包……在建设项目中,领导干部被“围猎”“腐蚀”,“明招暗定”现象并不鲜见,一些地方存在专门的掮客,拉关系、找门路、走捷径,少数领导干部乐于同商人走得很近很亲密,甚至结成利益共同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违反规定,利用手中职权,打招呼、批条子,明处一套、暗处一套,导致一些重大工程项目成了官商勾结、相互借力、利益输送、各谋所需等的腐败行为,贪腐金额令人触目惊心。前不久,我省查处了杭州运河集团投资公司原总经理钱伟荣、绍兴市城投集团原董事长朱志祥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仅朱志祥一案,涉及串标工程就达几十亿资金之巨。2018年至2020年,朱志祥担任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作为招标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相关项目招标过程中,伙同他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人中标金额合计人民币达44.2亿余元。此类官员腐败的串标案件涉及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对地方、行业的营商环境破坏性很大。

庄源摄。

在经济学中,招投标的作用是发现局部均衡价格,使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达到最优双赢状态。而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严重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投标人不是靠资质、实力而是靠关系、行贿拿工程,久而久之就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靠行贿获得工程的项目,必然将贿赂的钱当作成本,更有拿到工程后层层转包分包、层层抽利,真正用到工程建设上的资金大打折扣,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催生“豆腐渣工程”。

一些领导干部将工程项目当作“唐僧肉”,肆意插手干预、收受贿赂。有的通过授意明示、暗示影响、推荐介绍等方式,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有的运用手中的“绝对权力”,人为地为招投标制度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有的默许或指引他人通过借用资质等方式,帮助他人获取工程项目。无论是直接利用本人手中权力,还是利用影响力“办事”,是直接上阵帮忙,还是默许他人违规获取工程项目,本质都是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最终带坏风气,污染政治生态。

今年6月召开的全省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现场会指出,整治招投标领域问题乱象,是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深水区”。为此,浙江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起底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招投标领域相关问题线索5000余件,对办理不到位的问题线索重新处置,并由省纪委监委对重点问题线索、检举控告挂牌督查督办。整治招投标领域问题,不仅涉及影响营商环境,更关乎政治生态。

作为经济大市,宁波市场经济活跃,招投标体量较大。据统计,2018年以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完成交易项目105447个、交易额10946.2亿元。大量交易背景下,公权力对招投标活动实施干预的情形时有发生。一些项目招投标环节搞“明招暗定”,一个重要原因是决策权高度集中于主管机关、相关企事业单位中的少数部门,一些主管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容易形成权力壁垒,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

强化招投标领域监管的关键在“人”,即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人。近年来,宁波将数字化元素融入监督领域,积极打造“数字+监督”,既实现了监督业务领域的守正,又尝试了管理方法上的创新,形成“招、投、评、监、管”全过程闭环。防治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要健全和完善招投标制度体系,规范招投标运行机制,充分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及时公开发布招投标信息,增强招投标管理透明度,全链条出组合拳、下猛药。

经济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政治环境,良好的政治生态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保障。规范招投标领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要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又要做好监管的“加法”,更好地管住干预工程招投标的任性之手,让招投标市场清清爽爽。


信息来源: 新江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