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0798/2023-5684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3-10-08 |
发布时间: | 2023-10-08 15:34 |
2023年江北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公示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决策完成时间 | 执行情况 |
1 | 轨道交通6号线正大路站及正大花园改造项目 | 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公开征求意见(2023 年 5 月); | 预计2024年1月 | 项目建设主体暂未提出征收申请。 |
《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 合法性审查(2023 年 6 月); | |||||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的通知》(甬政发〔2018〕52号)等 | 集体讨论(2023 年 7 月)。 | |||||
2 | 文教永红区块改造项目 | 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1.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7月); | 已于2023年8月完成 | 已完成。该项目已于2023年8月15日作出征收决定,目前正处于签约阶段。 |
《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 2.合法性审查(2023年8月); | |||||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的通知》(甬政发〔2018〕52号)等 | 3.集体讨论(2023年9月)。 | |||||
3 | 通苏嘉甬铁路工程项目—洪塘段 | 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1.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4月); | 预计2023年12月 | 该项目范围内除1家非住宅未签约外,其余户数均已通过协议拆迁方式完成签约。 |
《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 2.合法性审查(2023年5月); | |||||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的通知》(甬政发〔2018〕52号)等 | 3.集体讨论(2023年6月)。 | |||||
4 | 九万里地块改造项目 | 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1.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4月); | 已于2023年5月完成 | 已完成。该项目已于2023年5月19日作出征收决定,目前除1户涉军非住宅未签约外,其余169户已完成签约。 |
《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 2.合法性审查(2023年5月); | |||||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的通知》(甬政发〔2018〕52号)等 | 3.集体讨论(2023年6月)。 | |||||
5 | 江北区推动农业“双强”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 | 区农业农村局 | 《关于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加快推进“4566”乡村产业振兴高质量建设绿色都市农业强市的实施意见》(甬农发[2021]134号) | 公开征求意见(2023 年 4 月); | 预计2023年12月 | 因上级政策调整,区级政策中部分补助对象和金额无法按计划确定,造成政策出台时间迟滞,预计将在2024年12月公示。 |
《江北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要求》(北区政发[2020]18号) | 合法性审查(2023 年 5 月); | |||||
集体讨论(2023 年 6 月)。 | ||||||
6 | 将部分区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甬江街道办事处、庄桥街道办事处、洪塘街道办事处、前江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行使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1.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8月); | 预计2023年12月 | 因省、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中关于精准赋权办法和模块定型将于明年上半年予以明确,直接涉及赋权街镇执法事项调整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要求各区县(市)暂缓推进该项工作。经局主要领导向区分管领导汇报后,决定暂缓推进涉农街道(镇)赋权事项调整工作,预计将于2024年6月前完成该重大决策。 |
《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关于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46号) | 2.专家论证(2023年9月); | |||||
《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相关规定 | 3.风险评估(2023年9月); | |||||
4.合法性审查(2023年9月); | ||||||
5.集体讨论(2023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