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8514615/2023-56998 | ||
文件字号: | 北区财政〔2023〕92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18 |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扶持的财政贴息补助的通知
慈城镇农村发展局、各涉农街道农村工作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经研究,决定2022年度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扶持财政贴息继续沿用《深化农旅融合建设美丽乡村若干政策》(北区政发〔2017〕31号)文件精神,对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省、市、区示范性(规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收购和农业生产的实行财政贴息补助。经审核把关,2022年度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扶持财政贴息补助额为43.93万元,相应列支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科目。请各地收到通知后及时拨付,专款专用,强化监管。
附件:1.2022年财政贴息资金分配表.doc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