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8514615/2023-56997
文件字号: 北区财政〔2023〕91号 主题分类: 财政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10-18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区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慈城镇、庄桥街道:

为加快江北区乡村战略,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和公益事业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关于批准2022年度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试点项目计划的通知》(北区财政〔2022〕78号)、《关于批准2022年度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试点项目计划的通知》(北区财政〔2022〕107号)和《关于印发江北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北区财政〔2022〕18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将2022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区级补助资金560万元下达给你们,相应列支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科目。请收到通知后及时落实实施单位,按项目内容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绩效。

附件: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区级财政资金分配表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

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区级财政资金分配表

实施单位

实施内容

实施金额

(万元)

备  注

慈城镇

22年农村综合改革

区级补助

200

庄桥街道

22年农村综合改革区级补助

360

合    计

560

    91号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区级补助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