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8514615/2023-56997 | ||
文件字号: | 北区财政〔2023〕91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18 |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区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慈城镇、庄桥街道:
为加快江北区乡村战略,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和公益事业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关于批准2022年度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试点项目计划的通知》(北区财政〔2022〕78号)、《关于批准2022年度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试点项目计划的通知》(北区财政〔2022〕107号)和《关于印发江北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北区财政〔2022〕18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将2022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区级补助资金560万元下达给你们,相应列支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科目。请收到通知后及时落实实施单位,按项目内容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绩效。
附件: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区级财政资金分配表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
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区级财政资金分配表
实施单位 | 实施内容 | 实施金额 (万元) | 备 注 |
慈城镇 | 22年农村综合改革 区级补助 | 200 | |
庄桥街道 | 22年农村综合改革区级补助 | 360 | |
合 计 | 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