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0798/2023-00140
文  号: 北区防办〔2022〕27号 组配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医保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1-05 发布日期: 2023-01-05
江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区防办〔2022〕27号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江北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江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12月30日


江北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防控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住养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优化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四版)》《新冠肺炎疫情地区及发生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五版)》等要求,结合江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二十条措施”“新十条措施”和省、市工作要求,强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尽全力保障养老机构内老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江北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长:程  

副组长:步    区民政局

            孙俊伟  区卫健局

 员:李昌荣  区民政局

邵利明  区卫健局

   区卫健局

   区疫情防控办

石霞光  文教街道

        甬江街道

石琳琳  庄桥街道

俞建华  洪塘街道

   前江街道

    万媛媛  慈城镇

文教街道联络组:

顾旭瑶  文教街道

姚爱萍  文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王荻刚  区民政局

蔡一飙  区疾控中心

甬江街道联络组:

许郑威  甬江街道

    甬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汪申彦  区民政局

蔡一飙  区疾控中心

庄桥街道联络组:

张敬华  庄桥街道

朱伊萍  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黄文辉  区民政局

蔡一飙  区疾控中心

洪塘街道联络组:

蒋圆圆  洪塘街道

   洪塘街道

   洪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区民政局

陈旻杰  区民政局

蔡一飙  区疾控中心   

前江街道联络组:

   前江街道

   洪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段广明  区民政局

蔡一飙  区疾控中心

慈城镇联络组:   

徐礼俊  慈城镇

龚亚丽  慈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张红波  区民政局

蔡一飙  区疾控中心

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步捷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昌荣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加强管理,配强人员力量,落实工作责任,指导养老服务机构按照“一院一策”原则制定分类分级服务方案、院感防控隔离和环境消杀等方案及开展演练,配合各相关部门优先保障养老机构内的老年人用药抗原检测等需求

区卫健局:完善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的1+N对口医疗保障机制,即每家养老服务机构与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家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1家定点或亚定点救治医院建立对口医疗保障机制。基层医疗机构主要负责指导各养老机构修订完善疫情防控预案,指导机构内合理设置闭环管理区、流动管理区和健康观察区(室),指导开展院内日常健康监测,提供疫苗接种服务,在

属地政府统一安排下为养老机构提供必要的解热镇痛、止咳药等

药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主要负责优先保障机构内的重点人群、次重点人群就医需求,如机构内老人出现持续高热、呼吸困

难等情况,第一时间协助养老机构转诊治疗;定点、亚定点医院

主要负责养老机构内感染病例的优先收治,确保重症、危重症患

者得到及时治疗;若养老机构内无症状或轻症病例不具备第一时间转诊条件,各对口保障医疗机构应及时指派或派驻医生指导养老机构分区治疗,人员力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动态调整,发现重症病例或具有重症倾向的患者应及时转诊治疗;加强院急救服务能力扩容,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线下非120就医渠道的建设,各对口保障医疗机构明确指定24小时联系电话,畅通就医绿色通道,确保养老机构内重点人群优先救治。

街道(镇):落实属地责任,全面负责辖区内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各养老机构:

1.编制并组织落实养老机构应急处置预案、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养老机构及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管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从严从紧从细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好防控物资和生活保障物资储备工作,加强在院职工及服务对象的宣传并做好自我防护意识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做好在院每位老人健康档案。

2.严格执行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管理机制养老机构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

3.应急护理保障队伍组建及管理各机构成立护理保障组,人数根据机构规模3-5人不等,设立组长一名。护理保障组主要职责是在院内出现需要健康观察的老人时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为老人进行护理。

4.做好物资储备各机构按不少于两周用量储备防护物资、照护和生活物资。医务室内配置足量常用药。

5.做好物资出入管理。加强物资出入管理,应设立物资交接区,对家属递交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快递等物资物品落实静置、消毒等要求。严格把控食品采购和溯源,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采购食品。

6.设置隔离观察室。养老服务机构要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卫生间的单人房间设置隔离观察室,室内应当配备体温计(感染者专用)、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7.做好每日通风换气。加强老年人居室、室内公共活动区域和办公区域等场所通风换气,每日至少换气两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同时应注意避免因室内外温差过大而引起不适。

8.加强清洁消毒和规范垃圾处理。加强对食堂、老年人居室、职工宿舍、卫生间、电梯间、公共活动场所等重点室内区域和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规范处理生活和医疗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垃圾清运轨迹、垃圾清运车轨迹及区域及时进行喷洒消毒。

9.落实抗原检测。根据要求对工作人员及老人进行一周二次抗原检测,视情况行核酸检测

10.推动和引导疫苗接种。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疫苗全程接种率要达到100%,确因禁忌情形不能接种疫苗的工作人员,及时调整其工作岗位。加强宣传引导,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住养老人接种新冠疫苗,确保住养老人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三、应急措施

养老服务机构内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或抗原检测阳性人员、发现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发现疑似感染人员自动激活院内感染防控机制。具体参照以下流程进行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养老机构应于30分钟内向服务组报告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机构的名称、地址、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数量等基本情况;出现疫情的时间、具体情形、可能感染原因、涉疫人员数量及当前健康状况;已采取的工作措施,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二)封闭机构。关闭机构所有出入口,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不进不出。通过院内广播、电话、微信工作群等方式,通知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立即停止一切室内外活动,佩戴好口罩,禁止不必要的接触和人员流动。

(三)隔离转运。对于院内单采初筛阳性、抗原阳性或混采初筛阳性人员立即将其转移至机构隔离观察室,若无症状或轻症病例不具备第一时间转诊条件,在对口保障医疗机构指导下在养老机构分区治疗,如机构内老人出现持续高热、呼吸困难等情况,第一时间同服务组联系组织转诊治疗;支持家属将无症状或轻症病例老人带回进行居家休养、治疗

(四)分区管控。养老机构要在专班指导下,实行分区管理,可精准划分至楼栋或单元,区域之间须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办公区、住宿区、餐饮区等相对独立,住养老人生活区参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划小单元,责任到人。停止集体用餐,改为送餐至老年人居室。

(五)环境消杀。协助专业机构人员及时对转运人员居住、活动的场所和个人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加强对养老机构内设施设备高频接触部位和食堂、厕所、公共区域等重点场所的规范消毒。

(六)开展流调。立即落实人员边管控、边排查措施,同步排查院内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有无与应急响应相关人员和物品共同生活居住、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等情况。对于排查出的高风险人员,应立即报告服务组,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观察。

(七)健康监测。指定专人负责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的日常健康监测、院内活动轨迹与接触史记录

(八)关心关爱。在处置疫情期间,重点关注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心理关爱,做好物资储备、安全生产等环节的工作,保障应急响应状态下机构的严格管控与平稳运行。

(九)舆情发布。通过公告、电话、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向住养老年人及其家属发布机构疫情管控措施和工作安排,并在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防控告示。按照服务组统一口径发布消息,及时回应住养老人及其家属关切,发现重大舆情,立即向服务组报告情况,协同做好处置工作。

(十)结束响应。养老机构院内感染风险消除或经专业排查判断为无风险,经属地防控部门专业研判后可结束应急响应,并按规定报告民政部门,做好信息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