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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3-01-18
宁波市江北区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2年,江北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统计局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效能,持续推进诚信统计建设,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1.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重要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认真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10月26日全局会议、11月16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主要领导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的报告精神。11月3日,组织局干部职工收看国家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15次集体学习暨统计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讲座。坚持把“学法”列入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议题,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法律法规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内容分别作为局党组会议固定议题,长期坚持,持续、深入学习。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统计法治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充实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工作会议等方式,多次专题听取统计法治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组织研究确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2022年5月,印发了《2022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今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严格执行《江北区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全面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具体责任。

3.扎实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根据《宁波市统计局系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文件精神,江北区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学习、深入领会、作出部署,把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 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工作台账,并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及时向市统计局报送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指出的4个方面11个问题,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4.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2022年5月以来,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的工作部署,我局紧紧围绕“四查一重”(查权力干预、查“数据寻租”、查执法不严、查入退库,结合重点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加快推进、各街道、慈城镇、各园区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等,有力有序推进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地,取得了初步成效。至8月底,江北区全面完成自查工作。通过自查,全区未发现在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入退库等方面存在问题。

5.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制定《2022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认真梳理统计执法领域中的廉政风险,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公布”原则认真做好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自查和清理工作,没有发现与现行开放性政策、《外商投资法》等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近年来,我局未制定过规范性文件。

(二)规范统计法治建设

1.落实防惩工作部署。抓好《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统,抓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做好省统计局来宁波统计督察的迎检准备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省市防惩工作具体要求。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传达至区级有关部门及各街道(镇),要求全区各单位开展学习贯彻、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围绕督查清单全面梳理迎检工作,要求确保不留死角。把统计督察作为规范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精准性的助力器。

2.规范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71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要求,切实做好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确定、目录公开、内容公示等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切实提升我局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3.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规定在浙江政务网上公示本年度全部双随机抽查单位执法和行政处罚信息。通过江北区政府门户网区统计局专栏,对行政执法单位信息进行公示,并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依据等信息。

(三)依法全面履行统计职能

1.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开展各项统计调查和监测。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精心组织、严格执行各项统计调查制度,高质量地完成国民经济核算、基本单位、农林牧渔业、规模以上工业、建筑业、批零和住餐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规模以上服务业、能源、劳动工资、科技、人口、“四下”抽样调查等多项常规统计调查任务;组织开展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调查、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企业景气调查等统计调查和监测工作。深化乡村振兴统计、低收入农户监测和共同富裕群众感知度调查。通过调查和监测,获得了大量经济、社会、人口、科技等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数据,及时反映了江北区经济社会发展最新状况,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快、精、准”的统计服务,同时也较好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求。

2. 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重大问题统筹、会商。积极推进部门政务信息共享,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统计监测体系,强化指标监测,加快研究建立有关部门数据和材料共享制度。加强统计数据的开放审核评估。统计部门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统计业务培训。

3. 完善监管方式。落实统计监督数字化改革部署,全面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和一体化统计监督应用,落实网上预警、智慧执法、量化督察、协同监督四大应用场景,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全流程监管,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效能。贯彻落实江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规范严重失信企业认定标准,严格依法公示统计严重失信单位,夯实依法诚信统计基础。

4.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指导帮扶,提高“四上”单位申报审核工作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确保达标单位及时入库纳统。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强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中共宁波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修订)》工作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统计,依法开展统计调查,依法规范统计行为。局“三重一大”事项均在局党组会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及时向全局通报相关情况。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印发《2022年江北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贯彻防惩虚统多报与漏统少报并重的执法导向,对全区统计调查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分别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累计对71个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积极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工业、批发零售业、餐饮业、房地产目等24个单位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超额完成今年市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充分运用掌上执法平台进行检查。检查事项的覆盖率和抽查任务完成率均100%;掌上执法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100%。按规定在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系统平台办理案件2个。对3个单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其中2个单位有违反统计法的行为,予以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浙江省统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2.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做好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2022年3月10日和3月25日,提请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分别传达学习中央《监督意见》。推进统计法进区委党校常态机制。今年10月,区统计局在党校知行课堂作“统计法解读”专题讲座,为区直及驻区垂直管理单位、各街道、慈城镇、各园区经济相关人员解读《统计法》和《监督意见》,增强全区各级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意识。坚持“统计法第一讲”培训制度。在统计业务培训中将统计法作为第一讲,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进行了细致分析。利用统计业务培训、“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走访重点企业等机会,上门宣传以及派送法律法规资料等形式开展普法,覆盖辖区1300多家四上企业。开展组织各专业、各街道统计业务骨干开展宪法宣传、法制专题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强统计员依法统计的意识。开展“统计法应知应会”宣讲。局执法人员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解读分析《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全国各地统计违纪违法案例,着力深化统计系统干部的法治意识。编印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折页4000份,发放给各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12月2日在江北区法兴园开展以《宪法》、《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品400余份,使群众进一步了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营造依法治统良好氛围。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及时答复有关统计工作的询问。

2.接受政府热线和政务投诉的社会监督。

3.积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及时准确记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按时上报市局统计执法监督局。做好区委组织部关于干部初步建议人选“一票否决”信息审核工作。

(六)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2022年,区统计局通过江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工作文件8份。加强对政务公开内容的日常监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江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有力领导下,法治建设工作有了一定的提高,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普法方式较为单一。在开展普法宣传时,主要以张贴宣传标语、分发宣传资料为主,普法形式创新性不够,普法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统计基层基础薄弱。基层、企业统计员调换比较频繁,基层统计队伍不够稳定,对统计法律法规理解认识不深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数据的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根据省市统计局依法统计要求,围绕区依法行政工作重点,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法治引领思想,履行统计法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统计法治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法治专题学习,培养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提升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落地见效。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执法水平。积极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培训及考试,加速执法人员由“会执法”向“善执法”成长。充分利用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调查数据质量核查、业务基础工作检查等契机,及时发现不足之处并加以整改,加大统计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有效发挥统计法治监督效能,扎实推动统计调查工作提质增效。

(三)继续加强法治宣传,营造依法治统氛围。扎实做好统计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挖掘和开发、新媒体运用,努力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优化宣传手段,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不断提升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持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行政学院)。认真组织好“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诚信统计宣传。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法宣传工作。




                                                                     宁波市江北区统计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