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标准化补助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1 13:39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标准化补助经费项目的通知》(甬市监标〔2023〕5号)和《宁波市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市监标〔2021〕201号),2022年度宁波市标准化补助经费项目申报工作已于日前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符合《办法》规定范围和条件的2022年1月-12月完成的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将根据今年年度经费预算总额予以统筹安排。
二、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如实填写《宁波市标准化补助经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并按规定附上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等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1月17日前报送到江北区市场监管局质量与标准计量科。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或申报材料不全的,视为放弃申请,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芳
联系电话:87679470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胜利堰路268号318办公室
2.宁波市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市监标〔2021〕201号).pdf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