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91/2022-54409
文 号: 主题分类: 财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2-09-02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本级2021年度单位决算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2.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监测分析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3.负责人才开发有关工作。协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区相关人才计划(工程),指导和协调全区人才选拔、培养、引进等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负责全区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流动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负责海外引才站点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人才资源统计制度。

4.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贯彻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被征地养老保障基本政策。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基金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执行落实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制度。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的相关管理政策。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政府表彰奖励有关工作。

6.统筹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决算公开只包含局本级一家单位。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仲裁信访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计划财务和基金监督科(挂会计核算中心牌子)、人才开发科(挂职业能力建设和就业促进科牌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行政审批科(挂社会保险科牌子)、劳动关系科等8个内设机构。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148.31万元,支出总计2,148.3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减少176.62万元,下降7.60%。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部分项目未举办,部分项目改线上进行,导致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48.3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14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48.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4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3.83万元,占78.38%;项目支出464.49万元,占21.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48.31万元,支出总计2,148.31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176.62万元,下降7.60%。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部分项目未举办,部分项目改线上进行,导致支出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81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5%,主要原因是奖金等多为年中追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8.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6.62万元,下降7.6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部分项目未举办,部分项目改线上进行,导致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8.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15万元,占0.01%;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144.16万元,占6.7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4.18万元,占78.40%;卫生健康(类)支出55.09万元,占2.56%;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64.74万元,占12.3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13.61万元,支出决算为2,14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5%,主要原因是奖金等多为年中追加。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策类补助根据上级指示下达。

(2)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数据项目等年中追加。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03.04万元,支出决算为109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目标考核奖等多为年中追加。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一般性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13.81万元,支出决算为12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属参公人员目标考核奖多为年中追加。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列支仲裁员办案补助,按实按岗发放,人员基本无变动。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5万元,支出决算为32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奖金次年1月份发放,当年预算有结余。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项)。年初预算为72.69万元,支出决算为73.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35万元,支出决算为36.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5.92万元,支出决算为4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33万元,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支出从行政医疗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年中产生,经费年中追加。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55.47万元,支出决算为26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年度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3.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68.26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

公用经费115.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完成预算的95.6%,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0年均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占100.0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25万元,增长109.3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和批次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0万元。 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完成预算的95.6%。主要用于接待省厅检查、劳务对接等支出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累计129人次。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9万元,主要用于省厅检查、劳务对接等支出接待8批次,累计129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98.6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俭,节约开支;比2020年度增加9.95万元,增长9.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6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2021年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1个,涉及财政资金20万元,自评覆盖率7.69%(以项目个数计算覆盖率);部门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2.部门(单位)自评结果公开。

详见附件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指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9.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附件1: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