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关于2022年度江北区公益类科技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4 17:05浏览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新兴产业服务中心、高新园区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

日前,《江北区公益类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正在按规范流程出台中,为有效对接2022年度江北区公益类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申报单位抓紧做好申报准备。

一、申报领域

1.农业科技领域:支持农业新品种引进及示范应用、生态循环农业、农田耕地质量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农产品加工与营养健康关键技术、传统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关键技术、数字农业及资源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2.社会发展领域:支持资源环境循环发展、医疗卫生生命健康、城乡融合乡村振兴、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社会治理数字管理、人口素质科学普及等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和应用。重点支持以“碳达峰碳中和”为主题的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域科技项目研究。

3、东西部协作、长三角一体化协作和山海协作等合作研究推广应用。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是在江北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农业专业合作社。

2.项目承担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比较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

3.项目责任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水平或创新优势,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项目负责人和实施单位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申报当年无到期项目不提交验收申请情况,承担在研的区级科技项目有2项以上(含2项)项目的,不再受理该单位申报新项目(医疗卫生机构适当放宽);已得到资助过的同一项目或研发内容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申报企业应有单列的研发经费投入;企业申报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入的50%。

6.鼓励产学研合作,须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并附上合作协议。

三、申报材料

1.江北区公益类科技项目申报表;

2.项目可行性报告(按编写提纲写);

3.科技查新报告;

4.申报单位法人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

5.项目(课题)组前二名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签名;

6.项目合作协议;

7.2021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有单列的研发投入)复印件;

8.其他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项目申报书所填报的内容真实合理,项目经费预算、技术指标、预期成果与效益等须明确、客观。

2.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请各申报单位抓紧做好申报材料准备,申报时间、申报流程待见正式发文。

申报业务咨询:周建军电话:89582907

附件:江北区公益科技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doc

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24日

信息来源: 区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