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0185377/2022-53716
文 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8-15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关于印发《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标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标兵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波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江北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标兵工作要求,坚决有力抓好省委巡视反馈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切实发挥生态环境系统在全区共同富裕先行标兵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生态环境对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的支撑力度,根据中共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工作的通知》(甬环党组〔2021〕55号)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浙江的一项重大任务和光荣使命,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标兵是区委、区政府以争先创优的使命担当,是立足我区实际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共同富裕要求的具体举措。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是共同富裕主要目标之一的本质内涵。聚焦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以更强的思想自觉和更有力的行动举措,全域推进“五化联动、五区共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创智和美城区,谱写共同富裕江北篇章。

二、工作目标

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根本目标,全面完善生态制度基本健全,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空间更加优化,生态经济效益凸显,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文化基本普及的“六大体系”建设,切实担负生态环境这一“主责主业”,持续推动区域环境质量稳定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三、任务措施

(一)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决策部署和能源消费“双控”制度,深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活方式向低碳、绿色转型,从源头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构建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大力探索融合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因素的综合评价指数。吸引社会资本流向绿色低碳领域,助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变革和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创建。开展多领域、多层级低碳(零碳)试点,推动低碳(零碳)试点乡镇、试点村建设,激励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污染管理科负责,审批科配合)

(二)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争先进位。以高水平建设全域“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为载体,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大力实施城市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双控双减”、氮氧化物(NOX)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污染管理科负责)以高标准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为抓手,实施工业园区、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2.0版。推进江北下沉式再生水厂项目建设,加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维护,深化推进雨污分流。搭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加大重点支流水质监测频次。一体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四位一体”治理,推动区域地表水持续改善。(法规综合科负责)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快完成耕地土壤污染溯源排查和整治。以高标准开展市级“无废城市”创建为契机,协同推进工业和其他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不断提升危险废物处置监管水平。(生态督查科负责)强化执法监督,标本兼治抓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举一反三问题整改销号。(执法队、整改办负责)

(三)统筹推进生态系统治理与保护。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以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为重点,全面推进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评估工作。(生态服务中心负责)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迈向深入。(法规综合科负责)及时更新调整“三线一单”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开展小微园区、工业集聚区划定工作,从源头上推进绿色发展。(审批科负责)深入实施“绿盾”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区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执法队负责)

(四)全面提升数字改革创新水平。以数字化改革引领生态文明治理体系重塑,构建完善全领域统筹的生态环境感知体系、数字治理体系、质量评价体系和问题闭环体系,打造全域生态环境整体智治应用场景,建立环境质量一体评价、环境问题协同治理、环境服务统一支撑、环境任务上下贯通、环境监管部门联动的生态环境治理新体系。深化固定污染源和垃圾秸秆露天焚烧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污染管理科负责)深化“三线一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碳评”准入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议事厅+绿色保险+绿色供应链”高质量发展服务创新。(污染管理科、审批科、法规综合科分别负责)坚持创建引领,积极培育生态文明示范点,促进生态文明和美丽宁波建设成果全面共享。(生态服务中心负责)

(五)全力抓好重点工作任务。抓实谋划推进区域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富裕标志性工程建设,推动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进一步丰厚“共同富裕”的生态环境底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积极开展山海协作,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支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专项政策意见》,与结对地丽水市莲都区建立完善两地污染防治互帮互助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大气、水、土、固废等领域污染物的综合治理,积极推动两地在“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无废城市”创建、固体废物处置等污染防治重点业务工作的交流和沟通,学习交流各自在污染防治政策和技术等方面工作经验和做法,鼓励企业之间污染治理管理经验交流,围绕生态环境共保、环境污染共治,探索跨区域一体化污染防治新机制,共同打造“天蓝水清地绿”优良生态环境。(生态服务中心负责,各科室配合)

(六)强化组织保障。组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标兵工作专班,对分局落实共同富裕建设有关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工作专班由分局主要领导担任专班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下设联络处室负责日常联络,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同,抓好共同富裕建设工作。要强化信息宣传,及时报送工作动态、重大改革、最佳实践等共同富裕相关材料,全面推动生态环境系统助推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

附件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标兵工作专班

成员

组  长:唐文彪  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裘  杰  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倪伯通  办公室

闻  斌  法规综合科

毛传峰  生态督查科

钟莹莹  行政审批科

陆  涛  行政执法队

郤立峰  污染管理科

汪  辉  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联络处设在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信息的收集上报。各科室、执法队根据实施方案工作职责,牵头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并统筹全区有关单位做好各项任务及信息的收集,由生态环境服务中心统一汇总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