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08/2022-53397
文 号: 主题分类: 审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2-08-01
关于宁波市江北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审计局对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区审计局共组织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 26 个,促进国家增收节支 25743.2万元,推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2 项,提出的审计建议被采纳 58 条。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坚持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硬”,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预算编制方面

1.预算草案编制尚不够细化。区财政局在编制“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和“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草案”时,已将上年结转支出和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但未按支出功能进行分类。

2.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未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支出。

(二)政府投资管理方面

1.年度财政性项目投资计划安排不够科学。

对照“江北区2018-2020年度财政性项目投资及资金安排计划”检查发现,有3个项目尚未开工,9个项目未实施(或暂停)。

2.基建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3.已完工的建设项目未及时进行财务决算和固定资产结转。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行政事业单位房租收入未及时上缴。截至2020年末,5处出租房产2017-2020年度租金收入合计785.64万元未上缴财政。

2.国有资产登记信息未及时变更。抽查发现,部分国有房产权属关系变更后,未在区国有资产管理平台上及时进行更新。

(四)综合财报编制情况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范围不完整。未将13家政府持有股权的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数据和4家区级部门所属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列入综合财务报告合并范围。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部分专项资金当年使用率低。2020年,2个单位的3笔专项资金当年未见支出。

(二)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截至2020年末,1个单位本级账中,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共计1034.94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进行清理。1个单位下属国有公司多年无实质性经营业务,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

(三)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不规范。1个单位预算信息公开不规范,存在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前后不一致,绩效考核指标信息不全等问题。

(四)银行存款管理不到位。4个单位银行存款未实行公款竞争性存放。

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江北区东西部扶贫协作情况、江北区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一)江北区东西部扶贫协作情况

江北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2018-2020年,合计拨付册亨县帮扶资金总额17620万元,涉及帮扶项目共71个。审计抽查发现,个别项目绩效与预期目标存在一定差距。

另外,对7个部门2019年度99.61万元的帮扶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除部分服务外包项目未严格按规定履行“三方比价”程序外,各部门帮扶工作经费使用基本合规。

(二)江北区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个别乡村产业项目启动缓慢。计划于2021年底完工的北郊片区农田景观化工程(二期),因项目方案多次调整,启动缓慢。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开展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以及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基金审计。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

2020年,江北区积极推进棚户区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实施住房保障各项工作,住房保障覆盖人群规模不断扩大。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1.安居工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不到位。1个项目未按规定减免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费134.8万元、不动产权登记费7.26万元。  

2.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有待加强。一是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结余资金未按原渠道返还,共计54.28万元。二是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2018年至2019年已完成的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尚有8个项目未完成竣工财务决算。

(二)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1.养老保险优惠政策未落实到位。2名低保人员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未获得财政补贴,涉及金额600元。

2.社保系统未能有效实现多平台数据共享。检查发现,8人跨省重复参保和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7名死亡人员继续发放城乡居民养老补贴。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部分项目未按图施工。3个项目的部分工程未按图施工。

(二)工程变更管理不到位。4个项目变更管理不够规范,涉及总金额1106.62万元。

(三)工程保险和履约担保管理薄弱。3个项目存在参建单位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1个项目工程保险未及时延保,处于脱保状态。

(四)工程项目招标不合规。2个项目存在小型项目拆分的问题。

(五)项目建设前期、后期工作落实不细致。1个项目前期工程量清单编制不够详实、三通一平存在缺陷等导致增加费用1415万元。1个河道整治工程竣工后,河水水质提升设备无任何运行相关记录,对设备运营的跟踪监管力度不够。

(六)建设单位对中介机构履职管理不到位。1个项目中介机构应核减而未核减的金额达431.5万元。1个项目部分材料未办理进场报验手续,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履职监督失察,涉及金额255万元。

六、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0年江北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江北区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注重将查问题和促整改、治已病和防未病、治当下和管长远相结合,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截至2021年11月底,上述审计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七、加强财政管理监督的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细化各项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实现预算编制与执行的有效衔接。加强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及时变更国有资产登记信息,按固定收缴房产出租收入。完整、准确地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二)进一步推进政策落地见效。全面落实乡村振兴各项政策,加快发展乡村产业,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优惠措施,帮助中小微企业度过疫情带来的困难局面。尽快实现社保系统多平台数据共享,有效提升系统自查自纠能力,确保社会保障体系平稳高效运行。

(三)进一步规范基建项目管理。加强基建项目可行性、成熟度的前期审核,合理编制财政性项目投资计划,科学安排建设资金预算。实时监督财政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实施进度拨付款项。

(四)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优化审计资源配置,运用现代审计手段,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做好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促进各项惠民措施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