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99833108/2022-52947
文  号: 北区食药安〔2022〕3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
区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7-01 发布日期: 2022-07-04
宁波市江北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2年宁波市江北区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区食药安〔2022〕3号

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江北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江北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22年7月1日


2022年江北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2年,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统筹推进数字化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责任落实,健全食药安全责任体系

(一)落实食药党政同责。落实《宁波市江北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工作清单》《宁波市江北区党政领导及部门药品安全责任清单》,把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作为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重要内容。阶段性总结上级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政策以及实施意见的执行情况,加强党政领导干部药品安全责任制培训。开展党政同责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进一步优化约谈、通报和督查督办机制,从严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强化街道(镇)党政领导责任,继续推进基层食安办分级分类管理,力争新增四星级街道3个,五星级乡镇1个,完善食用农产品乡镇网格化监管机制。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继续深化食品安全领域改革,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联席交流、重要信息共享、重大问题联合督办、区域性风险隐患联合研判等常态化工作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职责,开展部门食品安全评议考核。打造药品安全治理多部门协同政策工具箱,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优化药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评议考核方式。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企业负责人履责报告活动,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制度,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覆盖率、合格率均达到100%。开展保健食品、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全覆盖。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加强培训教育和抽查考核,提高从业人员培训覆盖率、食安员监督抽考率和监督抽考合格率。

(四)巩固深化“双安双创”。深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区、省级食品安全区工作举措,巩固工作成果,在抓好常态化监管的基础上,创新监管手段,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做好“双安双创”工作“回头看”,做好省市各级动态评价及跟踪暗访迎检准备,查漏补缺,补齐短板,为新一轮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打好坚实基础。

二、突出一舱集成,加强数字化改革成果运用

(一)抓实冷链食品物防管控。继续推进“浙冷链”应用,从严管控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严格执行各项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等首站生产经营环节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冷库等相关企业风险研判;持续开展督查检查、闭环整改,严格“三证一码”执法检查,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进一步探索推进“分级管理、分色预警”进口冷链食品分类管控模式。完善冷链食品应急处置机制,及时、高效、依法、规范处置涉阳应急事件。

(二)深化“浙食链”提质扩面。实施以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为载体的“市场准入查验”机制,全面融合“浙农码”合格证、“浙土码”产地信息等系统,打造从“农田到消费”全链条贯通应用场景,提高全过程闭环管理能力。加快“浙食链”系统在农批市场、大型商超、配送中心、餐饮行业等场景的应用实践,实现校园食品配送中心上链,并向机关、企事业食堂延伸。探索以淡水鱼为重点,不断优化重点品种“浙食链”应用场景。

(三)探索实施食安“整体智治”。利用“一舱集成”浙食链、浙冷链、阳光工厂、浙江外卖在线等数字化改革成果,构建食品安全数字化监管一体化“驾驶舱”,深度挖掘各类监管数据,开展风险闭环机制研究,提高数字化手段应用效能,实现食品安全整体智治。

(四)加强“数字农安”建设。开展“阳光农安”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阳光生产、阳光监管、阳光服务、阳光考评机制。依托国家、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平台,强化大数据应用,推进生产记录便捷化、电子化,加强生产过程控制服务。

(五)推进重点品种“一件事”改革。开展“卤肉一件事”集成改革,加快卤肉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改造升级,提高地产卤肉质量安全水平。实施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一件事”数字化应用场景,形成保健食品治理问题发现、研判分析、受理处置、结单归档等全链条闭环管理。

(六)推进“黑匣子”“浙苗链”建设。推动我区1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安装智慧监管“黑匣子”,接入“黑匣子”零售企业60家以上。开展化妆品“智造在线”建设、“黑匣子”新应用试点工作,构建化妆品全生命周期追溯体系,助推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实现化妆品生产企业在线监管。强化“浙苗链”在疫苗监管工作中的运用,对在各类疫苗储存、运输、接种环节发现的验收记录、冷链保障、过期疫苗处置等安全隐患,进行有效处置,形成风险闭环管理。

(七)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制度。推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衔接应用。争取到6月底,我区所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完成唯一标识的赋码、数据库上传和数据维护,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赋码产品的扫码解析运用。

三、开展风险治理,打造食药全过程治理闭环

(一)加强风险发现与闭环管控。按照“抽、检、处、研、控”一体化建设要求,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中心,完善监管部门、承检机构和社会力量三支队伍协同的风险预警交流网络,探索试点食用农产品基地随机抽检机制,进一步强化风险闭环管理。全区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2050批次,加强部门信息通报与风险会商,年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达到1件/千人。加强食源性疾病病原体主动监测,监测量达到360人份以上。全区药品监督抽验175批次,开展中药饮片(含中药材)质量专项调查。继续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警戒制度和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不低于1000份/百万人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量不低于350份/百万人口,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不低于120份/百万人口。

(二)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源防治工作,开展耕地污染溯源排查,健全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持续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培育改革试点主体78家,“浙农优品”数字化应用在规模追溯主体和农资经营店全覆盖。加强部门协同,着力解决粮食重金属污染、真菌毒素污染、霉变、农药残留超标等质量安全问题。试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制度,引导三类规模生产主体规范开具合格证,鼓励小散户开具合格证或提供信息卡。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深入实施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新版许可电子证书覆盖率达到80%以上,聚合码扫码应用率达到50%以上。深化重点品种闭环治理,对抽检合格率低的高风险食品实行“熔断”机制,通过源头倒逼,加强全程管控。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健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率、品牌超市校园入驻率达到100%。深化网络餐饮综合治理,实现网络餐饮单位“阳光厨房”和“外卖封签”使用全覆盖,“浙江外卖在线”商户端激活使用率保持稳定。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探索餐厨垃圾有机肥与园林垃圾、秸秆等协同处理方法。加强A级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再建一批农村家宴“放心厨房”,推动农村家宴规范化、市场化、产业化。

(四)加强药械生产经营监管。落实省药监局协同监管实施细则,健全药品安全治理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强药械全过程监管。持续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对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和疫苗储配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强化疫情防控类、无菌和植入性等风险较高、社会关注度高及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现国、省抽药械化完成率100%,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100%,确保基药抽检合格率达到99.5%以上。

(五)开展食药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护航亚运”食药安全攻坚行动,开展含兴奋剂药品和特殊药品生产使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江北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和食源性兴奋剂事件“两个零发生”。持续开展以“绿剑”农资打假、“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食品掺杂使假和“两超一非”问题专项治理、乳制品和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等专项治理,聚焦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连锁经营企业、网络平台企业、学校食堂等重点行业,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集中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重点品种药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网络药品销售、儿童用妆“金盾护苗”、化妆品超许可范围生产、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医疗美容药械等专项整治行动,清朗市场环境。

(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冷链食品运输车辆核验查控,严厉打击来源不明冷链食品入境。加大农产品违禁药物和常规药物严重超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组织开展“2022昆仑”专项行动和“2022剑锋”系列统一收网行动,强化大要案攻坚,组织查处一批跨区域、影响力大的食品药品安全大要案。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员依法严厉处罚,实施食品行业从业禁止。强化行刑衔接,凝聚打击整治合力。加强公检法部门联动,积极在有毒有害食品、假药认定等法律适用方面达成共识。

(七)强化食药信用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规模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大评信用信力度,推进信用联合惩戒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机制。建立食品销售风险分级与双随机检查联动机制,实现除食用农产品以外的食品销售经营者100%风险靶向监管。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对规上食品工业企业开展培训。组织化妆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三类经营、二类批发经营企业开展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全面推进信用监管建设,落实信用惩戒机制。

四、坚持惠民利民,加快食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加强农业标准转化与应用,继续推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创建一批标准化示范基地,以粮油、果蔬、畜禽、水产等品种为重点,探索开展特色优质家产品品质评价,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引导主体自愿申报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推动农业标准落地应用。

(二)落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创建城乡放心农贸市场2家,完成农贸市场标准化实验室建设7家,优化食品放心消费环境。新建8家标准化老年食堂。深化民生药事服务站建设,新建民生药事服务站2家,有效整合网订店送、送药上山进岛等民生实事工作,持续开展“惠民利民提优行动”。

(三)推动“阳光”工程提质扩面。推进“阳光工厂”建设,力争在6月底实现规上企业全覆盖,12月底在产企业全覆盖。在乳制品、肉制品、包装饮用水、固体饮料等4类企业推广“CCP在线”智控模块应用,提高企业的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能力,持续增强食品生产风险管控水平。推进“食药物质”管理试点,探索在铁皮石斛、灵芝、山茱萸等食药物质开展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智能“阳光厨房”建设,中小学校和二级(含)以上幼儿园基本建成智能“阳光厨房”,校外供餐单位100%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建成1条(个)“阳光餐饮街区”。

(四)强化产业品牌建设。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管理,积极培育一批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江北农好”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全面推进粮食产业“五优联动”提质扩面。开展宁波水产品批发市场AAA级规范化农批市场建设,继续推进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三年提升行动,提升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开展冷链物流创新发展三年行动,培育一批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启动食品小作坊“五化”建设,建成实施“5S”现场管理的小作坊1家,培育具有文化传承的精品小作坊1家。

五、加快能力建设,落实专业化技术人才保障

(一)探索食安指数体系建设。围绕食品消费安全状况、食品生产安全状况、食品安全行政及执法状况和社会满意度等要素维度,构建包含区域食品安全状况分析、抽检问题发现率、行政刑事处罚、舆情监测及处置情况、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等各类数据指标的食品安全指数体系,实现对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科学评价。

(二)增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充分发挥食安委专家队伍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干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监管技能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深化抽检能力规范化建设,提升食品抽检效能。优化抽检不合格食品后处置办理程序,实现核查处置率100%、立案率90%以上、行政处罚率75%以上。开展食品安全基层协管人员、冷链食品物防管理人员、食品承检机构培训考核,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探索开展第三方检测服务,提升基层食用农产品监管能力。

(三)推动监管队伍建设。完善检查员培训教育、绩效考核、能力评估、工作调派等系列管理制度,形成一套标准规范的检查员管理体系。依托省“双百尖兵”工程,市“双提升”工程,建设一支专业、稳定的检查员队伍。

(四)推动提高企业管控能力。运用人社部门的职业培训政策,依托“在线学考系统”和线下培训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师培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和抽查考核,提高监督抽考率和监督抽考合格率,获证餐饮企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中型以上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抽考达到全覆盖。开展线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开展村级协管员、企业质量安全内检员培训工作。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任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和事故处置等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区级、街道(镇)食品药品应急联动体系。强化应急处置队伍和设施装备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开展食源性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规范化流程分级培训,全面提高应急处置工作质量。

六、拓展共管维度,完善立体化社会共治格局

(一)深化责任保险提质扩面。加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进力度,完善风险基金管理及运用机制,集体食堂、农村集体家宴、农贸市场等重点领域参保比例达到100%。在批发市场、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三小”主体等领域拓展商业保险覆盖面,试点推广隔离送餐综合保险,商业险主体力争达到649家以上,保费超过162.1万元。

(二)深化食品谣言智控机制。拓展运用“以网管网”理念,继续探索食品谣言智控“一件事”改革,构建食品谣言智控闭环管理机制,优化完善主动监测、智能设别、专家研判、分级预警、反馈统计等跨部门联动的食品安全谣言闭环管理机制,实现食品谣言智控高效落地。

(三)营造良好宣传教育氛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你点我检”“你点我查”“链上点检”等活动,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力度。继续开展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基地建设,大力支持企业参与科普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药学会的特长,开展药械化科普宣传、药事服务、市民互动等工作。加强与专业院校的合作,利用专业院校师资力量,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专业队伍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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