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3382/2022-53559
文  号: 慈政函〔2022〕36号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
发布机构:
有效
慈城镇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成文日期: 2022-07-21 发布日期: 2022-07-21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对打造低碳社区建议的答复函

慈政函〔2022〕36号

唐秋佳代表:

您在镇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打造低碳社区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低碳社区是指通过构建气候友好的自然环境、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生活方式和管理模式,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实现低碳排放的城乡社区。为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建的房屋建筑采用节能绿色材料,并按照国家规范纳入施工图审图和专项验收。

为打造低碳交通,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在慈城已有的轨道4号线、2个公交首末站和公共自行车网点的基础上,又在慈城新城、老城及周边等区域投放了共享电动车,我们也会积极跟共享电动车运营单位沟通联系,争取可以投放更大范围。

最后,真诚地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慈城的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合理化建议。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1日

(联系人:王翰 ,  联系电话:1505740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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