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0798/2022-53622
文  号: 北区政办发〔2022〕23号 组配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
区府办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2-07-07 发布日期: 2022-07-12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江北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江北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2022年江北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点

2022年江北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以共建共享为抓手,以社会治理现代化为载体,以体制机制完善为保障,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高质量就业、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深度融合、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统筹,切实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为我区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创智和美城区做出新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进一步深化“新市民”平台建设

(一)完善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指标体系。严格按照省、市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相关政策及要求,省级共性指标得分全省通用、跨区互认,市级共性指标得分全市通用、跨区互认,科学精准设置区级个性指标,深入实施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牵头单位:区流管办)

(二)丰富量化积分应用场景和体验。以电子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体系为核心,进一步丰富积分应用场景。做深做实住房、就业、工会、司法、跨省通办等领域公共服务内容,推动服务跨部门贯通融合,形成一站式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区流管办)

二、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进一步推动流动人口高质量就业

(三)有序引导就业。准确把握我区总体就业形势,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分析、紧缺职业统计、企业用工监测和流动人口招聘留用情况,及时发布紧缺岗位,引导流动人口应聘求职和从事新业态就业。对经营困难、有大规模裁员迹象的用人单位做好工作预案和再就业帮扶举措。(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四)精准促进就业。搭建供需平台,开展就业服务月、工会就业援助月、“线上+线下”常态化招聘等活动,探索劳务协作视频对接会、线上校企合作精准对接会等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新手段,有效推送供需双方精准匹配信息,提高对接效率。加强区域劳务协作,支持鼓励劳务输出量较大的市、县建立劳务协作服务站,协同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总工会)

(五)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项政策,拓宽培训渠道,丰富培训项目,不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进一步加大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开展工匠系列遴选活动,加强技能人才常态化跟踪服务。(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团区委)

三、以共建共享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

(六)加强公共文化供给。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不断

完善和充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内涵,不断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有效改善流动人口文化民生。推进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充分考虑和照顾流动人口精神文化需求,做到同城同权,从根本上保障流动人口的文化权益。高质量推进全民阅读活动,在流动人口聚居地、企业、工地等增加设立流动图书馆,让新老宁波人零门槛、平等参与和享受文化。(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七)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乐学江北”。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为主”的原则,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民办的“公参民”随迁子女学校全部转为公办学校,全面落实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100%在公办学校入学。(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八)提高公共医疗水平。以提升居民满意度和获得感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常态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精准化、覆盖均等化。做好流动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九)进一步改善流动人口居住条件。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力争到2022年底,全区新增各类租赁住房不少于7749套(间)。调整完善公租房政策,适当扩大保障覆盖面;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460套(间),努力解决

无房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启动共有产权住房建设试点,补齐销售型保障房源短板。切实强化要素保障,确保每年供应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不少于住宅总供应量的10%,支持产业园区配套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集体建设用地等,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自然资源规划江北分局)

四、以社会治理现代化为载体,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深度融合

(十)深化基层民主自治。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扩大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对流动人口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继续推进基层民主协商和民主自治工作,不断拓展流动人口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推广有效机制和做法,引导流动人口更加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十一)推动流动人口民族团结工作。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方式,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以全国首个省级地方标准《城市民族工作服务指南》颁布实施为契机,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民宗局)

(十二)加大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力度。加强对招用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帮助外来务工人员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切实维护职工经济权益。开展流动人口送温暖、法律援助等关爱活动,进一步增强流动人口社会心理支持,推动妇女关爱服务提升。(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区妇联)

(十三)加强社会治安基础工作。发挥基层网格员队伍作用,扎实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着力提高流动人口登记率和电子居住证办理率。持续提高基层治理水平,进一步重视流动人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常态化开展对工业园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场所和集中居住区域为重点的平安建设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对流动人口“同籍同业”“人口倒挂”“三灰”现象突出的区域,开展经常性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改善重点地区的治安和环境秩序,为广大流动人口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公安江北分局)

(十四)切实加强出租房管理。深化推广集中公寓楼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进一步完善全区集中公寓楼“旅馆式”管理数据库平台。继续强化群租房及车棚车库违规出租整治,将车棚车库违规出租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及业务绩效考核。(牵头部门:公安江北分局、区住建局)

五、以体制机制完善为保障,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统筹

(十五)加强规划引领。根据《宁波市江北区人口发展“十四五”规划》,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作为主要任务,引导我区“十四五”时期流动人口服务发展。加强对流动人口发展形势分析,对常住人口流动情况进行监测及持续性研究,健全常态化、制度化的人口发展监测制度。(牵头部门:区发改局、区统计局)

(十六)完善政策体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政策宣传,增强流动人口对政策的知晓率,切实提高政策实效。充分调动各街道(镇)积极性,鼓励积极探索创新,努力形成一批试点创新经验。(牵头单位:区流管办,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街道、慈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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