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0798/2022-5268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2-06-23
发布时间: 2022-06-23 17:35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增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等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实动态管理规定和要求,我区重大行政决策新增《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区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甬江街道办事处、庄桥街道办事处、洪塘街道办事处、前江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行使的通告》,并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





江北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新增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

时间

1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区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甬江街道办事处、庄桥街道办事处、洪塘街道办事处、前江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行使的通告》

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关于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46号)、《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相关规定

1. 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6月);

2. 专家论证意见(2022年6月下旬-7月中旬);

3. 风险评估报告(2022年6月下旬-7月中旬);

4.合法性审查(2022年6月下旬-7月中旬);

5.集体讨论(2022年7月旬)。

2022年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