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0798/2022-528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2-06-17
政策原文: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升实体经济能级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创智和美城区的指导意见
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党组书记张云 解读《关于全面提升实体经济能级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创智和美城区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2年6月17日
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为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012年以来,我区在贯彻执行上位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精准补链”的思路,研究制定了一批财政扶持产业发展政策,逐步形成了“1+X”经济政策体系,包括1个总的政策指导意见和X个分行业的具体政策,为推动经济稳中有进、争先进位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制定依据

在上一轮“1”政策《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发展能级的指导意见》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出台的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数字经济发展等“X”系列政策内容,借鉴吸纳中央和省市各级惠企政策条款,迭代升级推陈出台新一轮“1”政策。

三、起草过程

根据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要求,按照“十四五”规划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区发改局于2021年5月开始着手梳理相关部门政策制定情况和实施进展,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的政策指导意见,多次讨论、数易其稿,于去年8月中下旬形成《关于全面提升实体经济能级 推动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标兵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该稿在合理采纳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后,结合省、市区党代会、“两会”,以及上级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新指示、新要求,于今年3月完善形成《关于全面提升实体经济能级 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创智和美城区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两次征求意见后,于4月底通过区发改局局务会议讨论。会前,按程序向列席单位进行意见征求,合理采纳区委人才办、经信、商务等部门的有关意见后,现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6个部分30条意见,涉及提升科技支撑力、做优先进制造业、做强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入双循环、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增强双创吸引力等内容。

在坚持创新引领、提升科技支撑力部分,提出合理布局创新资源、打造高能创新平台、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支持攻坚关键技术、加大招才引智力度、营造一流创新生态等6方面内容。

在突出数字赋能、做优先进制造业部分,提出构建现代都市工业体系、顺势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高水平生产制造和融合发展、打造制造业优势企业梯队、推进制造业全域产业治理、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大力发展建筑业、推动打造“凤凰行动”升级版等8方面内容。

在注重特色发展、做强现代服务业部分,提出培育做强主导产业、提升发展港航服务业、聚力发展专业服务业、集聚发展金融保险业、支持发展科技服务业、扶持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加强硬核企业梯队建设等7方面内容。

在强化内外联动、深度融入双循环部分,提出促进对外贸易稳健增长、提升发展现代商贸业、推动直播经济集聚发展等3方面内容。

在挖掘文化内涵、提高发展融合度部分,提出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提质发展休闲旅游业、促进重点文化产业发展等3方面内容。

在创优营商环境,增强双创吸引力部分,提出打造高效率服务型政府、打好涉企服务“组合拳”、增强金融服务实体能力等3方面内容。

五、特色亮点

一是突出创新核心地位。坚持把创新发展摆在全局首位,以非常之举集聚创新人才、推进产业创新、完善创新生态,以人才链支撑创新链、以创新链赋能产业链,加快建设高能级创新型城区,加快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由投资拉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二是聚焦实体实业为先。《指导意见》较为系统地阐述了我区三次产业发展重点,勾勒了江北现代产业体系的新图景。都市工业发展通过数创赋能,既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又要引育集聚战新产业。现代化服务业发展在推动港航服务、现代商贸等优势支柱产业发展的基础上,重点要发展专业服务业、科技服务业、金融保险业,大力扶持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支撑建设省级现代服务业强区。现代农业要高效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探寻近郊文化资源和生态资源的价值实现路径。

三是重视市场主体建设。《指导意见》坚定不移落实“企业为基、实体强区”发展策略,进一步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主抓责任,深化实施工业五十强、服务业百强和高成长、创新型小微企业培育计划,优化相关的政策扶持体系和梯度培育机制,打造具有明显市场竞争力和行业话语权的企业梯队。

四是着力创优营商环境。《指导意见》从“打造高效率服务型政府”“打好涉企政策组合拳”“增强金融服务实体能力”三个方面,推动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更好结合。

六、适用期限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相关规定措施已明确施行时间的,从其规定;国家和省、市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市区两级同一事项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因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不到位而被市级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单位,一律取消补助资格。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张云

联系方式:0574-89385786

区府办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