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59/2022-52591
文 号: 主题分类: 公安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公安江北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5-27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关于江北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答复函

尊敬的邵建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常态化做好我区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指定由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洪斌牵头领办,治安大队具体承办,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落实。现将办理意见及开展工作回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参照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协调小组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企业单位责任,健全完善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安全监管机制,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切实构建起爆竹安全管控全流程工作闭环。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去年下半年,全市开展烟花爆竹违规燃放整治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多措并举,全力提升辖区群众知晓率。印制《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三折页、公开信等宣传资料,组织社区民警联合网格员、志愿者、物业保安等力量进行入户宣传,并在全区人员聚集、醒目的位置区域悬挂宣传横幅。同时,加大线上宣传力度,通过江北公安微信公众号推出烟花爆竹宣传视频短片以及向辖区群众发送宣传短信等方式,以点连线带面,全方位提升政策法规宣传的精准度和覆盖面。联合应急管理局、教育局、住建局等责任部门,通过加强对师生及家长、婚姻登记人员及物业等各类管理服务群体的宣传教育,引导全区市民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争做文明守法市民。

三是强化禁燃查处。对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行为,坚决做到“发生一起、处罚一起”。针对违规燃放查处取证难的问题,积极推进雪亮工程增点补盲工作,为严厉惩处违规燃放提供前端支撑。在春节等重要传统节日,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专项巡查,全面巩固禁燃工作成效。细致核查庆典、殡仪服务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庆典、殡仪服务提供者未履行告知、劝阻义务的连带进行处罚。联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对于无证销售烟花爆竹的店面及存在违规行为的商家予以严肃查处。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强化源头监管。常态化落实《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健全优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运输环节检查,坚决防止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同时,加强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单位监管,做到禁放区内零售店面全面“清零”、批发单位杜绝跨区销售,坚决防范烟花爆竹违规经营。压实农贸市场、商场、沿街店铺、宾馆酒店、综合体等单位、商户的主体责任,增强非法违法线索前端发现感知水平。

二是持续浓厚宣传氛围。坚决贯彻市政府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相关政策法规,依托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机制,联合宣传、应急管理、民政、教育、住建交通等成员单位,持之以恒抓好社会面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教育,力争做到家家传达到、人人落实好。同时,依托属地街道,联合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楼道长等社会力量,结合核酸检测、文明城市、平安建设等日常工作,通过拉横幅、摆展板等方式等手段加大禁放宣传覆盖面,努力提高知晓率。此外,紧盯春节、元宵、清明等重要传统节日,提前开展新闻媒体宣传、短信提醒等精准宣传,倡导树立文明新风。

三是持续严惩违规燃放。把烟花爆竹违规燃放打击整治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的法律适用指引》《关于办理涉烟花爆竹类违法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对发生的警情和群众举报紧盯不放,对违规燃放者及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做到应罚尽罚,坚决杜绝紧一阵、松一阵的现象出现。加快推动监控补盲工程落地,整合优势侦查资源,全力查清违规燃放人员和烟花爆竹来源,确保“发生一起、处罚一起、倒查一起”,努力实现违规燃放动态清零。

邵建华委员,衷心感谢您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局工作,多提建议与意见,我们也将积极听取建议,努力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创智和美城区营造安全稳定的经济社会环境!

(联系人:王浩勤,联系电话:81986109)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