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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北区发改〔2022〕6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函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13 |
尊敬的楼卫星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第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进一步推广企业绿色用电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企业用电情况的关注。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联合经信、财政、金融等部门专题分析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进入“十四五”,国家“碳中和、碳达峰”战略深入人心,作为我区“双碳”工作的主战场的电力消费而言,不推推广企业绿色用电,提升用能效率,优化用能结构,对于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意义。
一、已开展工作:
(一)完善政策体系。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结合区内实际情况,不断迭代政策制度,丰富政策工具包。目前,《关于推进全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已形成初稿,文件中对光伏、绿电交易都有新的要求,将进一步激发企业绿色用电的动力。
(二)充分利用金融政策。市能源局、人民银行宁波中心支行联合发布《关于加大碳减排领域金融支持,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通知》,将对对光伏、新型储能、节能降耗等碳减排等项目,提供优惠贷款利率、专项信贷产品、绿色债券产品等金融服务。
(三)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充分调研,综合亩均评价结果、能耗环保等各项指标,根据实际,制定全区有序用电方案,坚决保障涉及民生、产业链安全等企业用电,在确保全区电网安全运行的条件下,优先保障低能耗、低污染、高产出的企业用电需求。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政策宣传推广
会同经信、商务等职能部门,联合属地不断拓宽政策宣传渠道,通过公众号、审批窗口等渠道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制度,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促进全区绿色低碳发展。
(二)精准制定管控标准
对区内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企业,以2021年的工业增加值能耗、用电量为基准,增加值能耗在0.34吨标煤/万元以下的企业不作管控。对0.34吨标煤/万元以上企业分为三档进行管控。
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平均能耗0.34至全省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目标0.52吨标煤/万元之间的,日均压减10%左右的用电量;
0.52至全区工业增加值平均能耗2倍0.68之间的企业,日均压减30%左右的用电量;
0.68以上的企业,日均压减50%左右的用电量。
(三)精心服务形成合力
在制定计划完成后,提前上门做好点对点对接,根据月度预算,充分与企业沟通,讲清能源局势、算清预算指标、列清生产计划。街道(镇、园区)之间、部门之间紧密联动、协同配合,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调、执行有力的高效执行链,合力推动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13日
(联系人:王健,联系电话:89385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