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江北区公共科技服务机构集中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0 15:46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江北区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北区科技〔2021〕19号)文件精神,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促进我区公共科技服务机构发展,现开展2022年度江北区公共科技服务机构集中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在江北区内注册并实际纳税,具备一定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的科研机构、创新服务机构和科技服务业企业等,提供技术转移、技术对接、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技术培训、科技咨询等服务。
符合备案条件的公共科技服务机构专职对外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
二、备案材料
1.江北区公共科技服务机构备案表;
2.江北区公共科技服务机构专职对外服务人员清单及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其他能够证明机构服务资质和能力的材料。
三、备案程序
本次备案按照自愿原则进行,意向备案单位请下载附件,填写备案表及人员基本情况表。
1.备案时间
第一批集中备案时间自6月13日至6月17日。
2.材料提交
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科技窗口
地址:江北区育才路118号北投大厦南楼(5层4号窗口)
联系人:唐真真 联系电话:87661400
政策咨询:金圣 联系电话:89582903
四、其他事项
经材料审核、实地走访符合备案条件的,我局将及时向社会公示,备案单位进入“江北区公共科技服务机构推荐名录”,并可申领江北区公共科技服务机构专项补助资金,每家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各机构应实事求是填写备案材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备案资格。
2021年度已备案公示的公共科技服务机构如经营范围、对外服务人员发生较大调整的,需重新备案。
2:江北区公共科技服务机构专职对外服务人员基本情况表.xlsx
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10日
信息来源:
区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