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950798/2022-52505 | ||
文 号: | 北区政办发〔2022〕16号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6-08 | 发布日期: | 2022-06-10 |
北区政办发〔2022〕16号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江北区创建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
江北区创建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健康江北建设,促进体
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健康幸福指数,根据《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2024年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浙体群〔2022〕11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加快体育组织和体育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夯实体育后备人才基础,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不断提高体育产业能级,全面提升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创智和美城区贡献体育力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省体育现代化区创建,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体育各领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率先建成健康环境、健康人群、健康社会与健康发展和谐统一的健康促进性社会,推动全区体育事业迈上新台阶。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使国民体质健康合格率达 94.5%,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6.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30.5%(不含在校学生),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9平方米以上;街道(镇)达到《浙江省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规范》要求的比例达75%以上;建成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等大中型公共体育场馆;推进清廉体育、规范办赛,无重大赛风赛纪、故意服用兴奋剂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巩固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发展理念,深化落实《江北区体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江北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将体育发展规划纳入区总体发展规划,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继续落实《健康江北2030实施纲要》,逐年增加体育事业经费预算;成立区创建省体育现代化区领导小组,加强部门联动,落实创建责任,形成合力,完成创建任务。
(二)建立健全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围绕人的全面健康和全面发展,针对百姓健身健康新需求,做实体育领域“最多跑一次”,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完善“乐健”数字化应用,推进智能化管理,创新“体育管家”服务体系,构建便民、利民、亲民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
(三)科学开展体育健身指导。以社区(村)服务中心为站点,定期举行“科学健身进社区(村)”宣讲活动,利用宣传窗加强健康知识、健身指导,以区自媒体中心为载体,设置健康养生栏目,传播体育文化和科学健身理念。加快医体结合,鼓励医院培养和引进运动康复师,引入体创等运动医学品牌,开展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推动形成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指标体系,将相关指标纳入居民健康体检推荐范围。加强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创新管理模式,增加上岗率,加强科学健身指导。
(四)建设优质便民体育设施。聚焦共同富裕,坚持城乡一体,打造全生命周期“10分钟健身圈”。依托拥江发展新机遇,补齐实施短板,推进“压大地块”TOD体育项目和运动场建设,建设前江全民健身中心、滨河道体育公园、庄桥火车站体育公园等,打造时尚、新潮、个性化的特色鲜明的体育场所。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加快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117号)要求,加强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城区公共绿地以及公园、广场健身设施配套建设。符合条件学校和事业单位体育场地90%向社会开放。
(五)完善覆盖城乡体育组织。充实、调整各街道(镇)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积极发展区级单项体育协会组织,在2023年AAA级协会达到14家,2024年AAAAA协会达到2家,以区级协会为主导,以智能化为手段,加强街道(镇)级体育协会建设,组建跑团、健身团队、俱乐部等,每年发展各类体育组织500个以上;加强体育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体育组织发展激励机制,鼓励协会举办赛事活动、参与场馆建设和管理,基本实现体育社会服务体系组织化、专业化、网络化。
(六)丰富群众身边赛事活动。以政府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奥体中心和区全民健身中心场馆优势,组织覆盖全区群众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体育进社区活动。继续举办宁波国际山地马拉松、山地自行车、棋牌类等品牌赛事,做好全区性“全民健身活动日”系列活动、机关运动会、企业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市民运动会等群众身边的赛事,重点打造足球、篮球、排舞等特色项目,形成江北独特的体育文化。各街道(镇)、行业系统都要举办综合性运动会;教育(体育)部门以及工、团、妇等群团组织要深入开展面向职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各类人群的体育活动;村(社区)要积极开展特色体育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经常组织群众身边小型多样的体育活动,努力实现体育赛事和健身活动的多样化、常态化、生活化、科学化。
(七)提升后备人才综合实力。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加强区业余体校、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训练点)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引进优秀教练员,做强做大市队区办、市区联办项目,建立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击剑等市队区办训练点,力争2024年新增市级训练点2个。加大业余训练点经费和器械装备经费的投入,保障业余训练正常开展,支持残疾人运动员后备人才培养。切实加大教体结合力度,形成完善的业余训练网络。保持每年输送上级体校运动员50名以上,每年承办省级以上青少年赛事2次以上,3年内获得国家级比赛金牌5枚以上。
(八)提升产业规模质量能级。建立重点企业名录库,完善区体育产业扶持政策,加快体育产业招引,做强奥体中心体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业,推进中体、洛克体育连锁管理步伐,培育山地自行车、垂钓、登山、拓展等休闲运动项目,力争省级以上精品线路、休闲项目达到3个以上,培育出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体育产业示范单位,推动步道经济和休闲旅游,提升宁波国际山地马拉松、棋牌赛事的品质与影响力,促进与健康、旅游、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体育产业规模和质量同步提升,体育产业增幅年均20%以上。
(九)持续厚植体育精神文化。推动数字体育建设,建成区域体育服务信息化平台。城区主要公共场所的多媒体电子屏每周播放体育文化、体育资讯、体育赛事不少于 2 次。100%的社区、行政村订阅体育文化读物,文化宣传橱窗有体育文化内容,并定期更新。每年在中央媒体、省级主流媒体播报本地体育新闻不少于 20次。运用新媒体传播手段宣传体育工作,并及时更新。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开设科学健身讲座和体育专题节目,每周至少播出1次。开展培育体育文化品牌活动,每年至少举办 1次全区体育文化展示展览。发掘和整理具有深厚文化底蕴、本地特色的传统体育项目和体育文史资料。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主要分七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22年1月—6月)做好创建的调研工作;成立区创建省体育现代化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创建经费;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创建职责。
(二)宣传阶段(2022年7月—9月)召开动员大会;开展宣传报道工作,营造创建氛围,分层次举办创建工作培训班;各相关部门按照创建要求,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各街道、镇制定创建方案。
(三)实施阶段(2022年10月—2024年6月)各街道(镇)启动创建省体育现代化街道(镇)和社区村工作;街道(镇)及学校等有关部门开始整理台帐资料,同时对各街道(镇)、学校等有关部门进行创建工作培训;向省市提交考核验收申请。
(四)自查阶段(2024年7月)进行台帐资料汇编,督查指导创建工作,同时对硬件设施建设及开展活动进行督促落实。
(五)完善阶段(2024年8月)通过自查及市体育局检查查漏补缺,撰写创建申报材料,录制创建录像VCD、画册等并报省体育局,接受省体育局指导。
(六)迎检阶段(2024年9月)迎接省体育局创建工作考评。
(七)总结阶段(2024年10月—12月)根据省考评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实施整改;召开创建工作总结会议,总结创建经验;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创建省体育现代化区是促进我区体育事业再上新台阶的有力抓手,事关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加强创建工作领导,成立江北区创建省体育现代化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见附件1),全面统筹、决策、指挥、协调创建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督办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体育局,下设综合、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体育治理、体育组织等七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创建和申报工作。区各有关部门、街道(镇)成立相应组织,明确分管领导,落实1名联络员负责做好与区体育局的联系协调工作,并按照创建考核指标责任分解表,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各阶段的主要目标任务,分工负责,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投入,强化督查。为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区财政要安排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各地各部门也要落实相应创建经费,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建立督查机制,及时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工作进度较慢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并责令其整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三)层层发动,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层层发动,上下一致,齐抓共管,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等各类媒体以及其他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开展宣传,积极倡导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形成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江北区创建省体育现代化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江北区创建省体育现代化区考核指标责任分解
附件1
江北区创建省体育现代化区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正平
副组长:邹 刚
成 员:田向杰 区政府办
竺志军 区政府办
武献敏 区人大教科文卫民宗侨外工委
朱佩韵 区政协教科卫体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谢碧波 区委宣传部
张 云 区发改局
夏伟飞 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步 捷 区民政局
邹旭明 区财政局
叶欣海 区人力社保局
应立波 区住建局
周朝辉 区农业农村局
周少植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孙俊伟 区卫生健康局
姚 杰 区统计局
刘鸿雁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周建强 区总工会
朱浩玮 团区委
夏慧君 区妇联
程欲晓 区残联
何建军 自然资源规划江北分局
戴高乐 外滩街道
胡梓超 文教街道
殷玮杰 孔浦街道
王 勇 甬江街道
褚 鸣 庄桥街道
陈海源 洪塘街道
章 宁 前江街道
杨志丰 慈城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体育局,夏伟飞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兴旺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江北区创建省体育现代化区考核指标责任分解
一、创建体育现代化必备指标(5项)
指标名称 | 考核内容 | 责任部门 |
1.健康浙江建设考核合格及体育工作考核优秀 | 创建周期内每年健康浙江建设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以上,且纳入考核的体育工作得分达到优秀。 | 健康江北办 区教育局 |
2.体育现代化镇(街道)达标率 | 乡镇(街道)达到《浙江省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规范》的比例达75%以上。 | 各街道(镇) |
3.建成公共体育“一场两馆 ”、 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 | 全民健身公共体育设施完善,建成公共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 | 区发改局 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 |
4.发布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 编制和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 区教育局 |
5.清廉体育建设 | 推进清廉体育建设,规范办赛,依法监管,未发生重大赛风赛纪、违规兴奋剂事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 区教育局 |
二、体育现代化创建考核指标(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15项;三级指标32项)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责任部门 |
一、群众体育现代化 (35分) | (一)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与管理 (13分) | 1.城市社区实现“10分钟健身圈”全覆盖;高质量实现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全覆盖;90%乡镇街道建有5人制足球场;建有1个及以上社会标准足球场。 | 4 | 4个考核得分项,每项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 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 各街道(镇) |
2.体育部门参与规划和验收: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每户室外体育用地0.9平方米以上,或室内建筑面积0.3平方米以上规定配套建设体育健身设施;出台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相关政策。 | 2 | 2个考核得分项,每项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 区教育局 区住建局 自然资源规划江北分局 | ||
3. 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智慧化建设,区本级建有智慧健身步道;全民健身路径实现迭代升级,所辖乡镇(街道)均配有二代室外健身器材,并配置室外国民体质测试一体机。 | 4 | 2个考核得分项,第1项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第2项3分,达标得分,1个乡镇街道不达标,扣0.5分 ,扣完为止。 | 区教育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各街道(镇) | ||
4.公共体育设施100%向社会开放;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100%向社会开放;有50家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 3 | 3个考核得分项,每项各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 区教育局 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 | ||
(二)体育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水平 (5分) | 5.体育总会实现实体化;体育社团“3A”达标率达到70%;拥有2个以上“5A”体育社会组织。 | 3 | 3个考核得分项,第1、2项各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第3项1分,少一个扣0.5分。 | 区教育局 区民政局 | |
6.建立健全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本级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实现数字化管理;有关部门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赛事活动每年不少于15项。 | 2 | 3个考核得分项,第1、2项各0.5分,第3项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 区教育局 区民政局 | ||
(三)大众体育赛事活动常态化 (5分) | 7.每年举办150人以上规模的区级体育赛事活动50次以上;每2年举办区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1次,运动项目不少于8个(含)。 | 2 | 2个考核得分项,每项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 区教育局 | |
8.每万名青少年拥有1个公益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每年组队参加省、市级青少年阳光体育比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比赛、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夏令营等体育活动不少于2次;每年举办全区各年龄段校际足球联赛。 | 3 | 3个考核得分项,每项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 区教育局 | ||
(四)科学健身与健康促进发展水平 (12分) | 9. 实现区级以下全民健身综合服务与管理的体育基层治理的“三员”新模式全覆盖,建立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2.5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服务率达到50%以上;每个社区、行政村有1名健康生活指导员,一年开展2次以上健康生活知识宣讲。 | 5 | 4个考核得分项,第1项2分,其他各项各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 区教育局 各街道(镇) | |
10.区本级体育中心和区级医疗机构建有2家以上的配置体质健康检测设备,实现信息化管理的运动健康促进中心;每年开展体质测试与健身指导公共服务;每年开展“体卫融合”交叉业务培训。 | 3 | 3个考核得分项,每项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 区教育局 区卫生健康局 | ||
11.国民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4.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30.5%(不含在校学生);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6.5%;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下降达到省定要求。 | 4 | 4个考核得分项,每项各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 区教育局 | ||
二、竞技体育现代化 (25分) | (五)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件 (11分) | 12.建有不少于5个运动项目,运动员规模达150人,配备专职教练员、专兼职科研人员,配备符合省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标准的科研设备,体现体教融合发展的新型县级少体校;教练员能运用科研测试数据开展科学化训练,并建立信息化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库。 | 4 | 2个考核得分项,每项2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 区教育局 |
13.当地政府出台《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建有省级及以上的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阳光基地)或体育训练基地。 | 3 | 2个考核得分项,第1项2分,第2项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 区教育局 | ||
14.业余训练布局人数和经费到位率。 | 4 | 到位率100%得4分,到位率≥90%得3分,到位率≥80%得2分,到位率≥70得1分,到位率<70%不得分。 | 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 | ||
(六)体育后备人才贡献度 (14分) | 15.创建周期内承办国家体育总局计划内体育竞赛2次或省级体育部门计划内体育竞赛4次。 | 4 | 国家体育总局计划内体育竞赛每少1次扣2分,省级体育部门计划内体育竞赛每少1次,扣1分。 | 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 | |
16.创建周期内培养一级及以上运动项目(含非奥项目)裁判员20人。 | 2 | 达标得分,每少1人,扣0.1分,扣完为止。 | 区教育局 | ||
17.创建周期内向省优秀运动队输送试训及以上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至少4名。 | 4 | 达标得分,每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 | 区教育局 | ||
18.创建周期内输送的运动员代表浙江省参加奥运会、全运会项目(竞技体育)、世界三大赛前八名,或全国一类以上比赛(不含全国一类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一类比赛前三名。 | 4 | 1、 参加奥运会、全运会项目(竞技体育)、世界三大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总决赛)取得前八名,或全运会、亚运会前3名的得4分; 2、 取得参加世界三大赛资格并参赛,或参加全运会、亚运会、青奥会取得前六名,或参加青运会、全国一类比赛取得前3名的均得3分(“三大球”项目取得以上成绩得4分;市队县办或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输送的运动员取得以上成绩得4分)。没有不得分。 | 区教育局 | ||
三、体育产业现代化 (16分) | (七)体育产业发展保障 (3分) | 19.出台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或专项规划 | 1 | 有得分,没有不得分 | 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 |
20.建立完备的体育产业机构名录库,定期发布体育产业总产出、增加值、占GDP比重等数据;建有完备的体育产业项目库,内容包括体育产业现有项目、在建项目、招商项目,动态管理与更新。 | 2 | 2个考核得分项,每项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 区教育局 各街道(镇) | ||
(八)体育产业发展项目(6分) | 21.拥有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省级运动休闲基地、省级运动休闲乡镇(含培育单位)1个以上;年度《浙江省重点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名录库》入库赛事1个(含)以上。 | 4 | 2个考核得分项,每项2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 区教育局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各街道(镇) | |
22.拥有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国家体育旅游精品赛事或省级运动休闲旅游(康复)示范基地、精品线路、优秀项目1个(含)以上。 | 2 | 有1个(含)以上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九)体育产业发展水平 (7分) | 23.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高于同期全省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以上;体育产业增速高于同期当地GDP增速3个百分点以上。 | 4 | 2个考核得分项,每项2分,第1项GDP比重高于同期全省平均水平0.1—0.2个百分点得1分,0.3个百分点以上得2分;第2项体育产业增速高于同期当地GDP增速1-2个百分点得1分,3个百分点以上得2分。 | 区教育局 各街道(镇) | |
24.根据《浙江省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宣传管理办法》《浙江省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标牌设计及规范》,制定公益金资助项目宣传实施方案并做好落实;体育彩票市场份额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体育彩票销量同比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 3 | 3个考核得分项,第1项0.9分、第2项1.5分、第3项0.6 分,分三年考核,每年得分占比为三分之一,达到得分,没有达到不得分。 | 区教育局 | ||
四、体育治理现代化 (11分) |
(十)体育数字化改革 (8分)
| 25.配合省体育公共数据平台建设,一类、二类公共体育场馆和城市百姓健身房流量监测数据接入率达到100%;宣传推广“浙里健身”公共服务应用,按照每十万人有效服务数据统计记分。 | 6 | 2个考核得分项,第1项3分,每少接入1家,扣0.1分,扣完为止;第2项3分,每十万人有效服务数据1万人次以下的,不得分,超过1万人次,得1分,超过1.5万人次,得2分,超过2万人次,得3分。 | 区教育局
|
26.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工作部署,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到100%;掌上执法率达到99%以上。 | 2 | 2个考核得分项,每项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 区教育局
| ||
(十一)法治政府建设 (3分) | 27.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机制,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履职激励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未发生行政规范性文件因内容或制定程序违法被纠错、通报或在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中被生效裁判确认违法的情况;近三年内未发生体育领域行政行为被复议纠错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 | 3 | 3个考核得分项,每项1分。第1项,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第2、3项每发生1例,扣0.5分,每项最多扣1分。 | 区教育局
| |
五、体育文化现代化 (5分) | (十二)体育文化环境 (2分) | 28.城区主要公共场所的多媒体电子屏每月有不少于2次以上体育文化、体育资讯、体育赛事播放;100%的社区、行政村文化宣传橱窗有体育文化内容,并定期更新;90%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设有体育标识、项目介绍、健身知识的展示板。 | 2 | 3个考核得分项,第1、2项各0.5分,第3项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 区教育局 各街道(镇) |
(十三)体育文化行动 (3分) | 29.每年在省级以上媒体有涉及当地体育的新闻报道不少于20次;在当地广播、电视、网站等每周至少播出1次科学健身讲座或体育专题节目;每年至少举办1次全区体育文化展示展览活动。 | 3 | 3个考核得分项,每项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 区教育局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各街道(镇) | |
六、体育组织保障现代化 (8分) | (十四)加强体育工作领导 (4分) | 30.将体育事业发展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县(市、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以上联席工作会议:创建周期内区政府召开一次全县(市、区)体育工作会议。 | 4 | 3个考核得分项,第1项1分,第2、3项各1.5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 区政府办 |
(十五)完善体制机制 (4分) | 31.创建启动2个月内成立体育现代化创建工作政府领导机构和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和具体举措;按照创建考核要求,每年12月底前报送年度创建考核相关自评材料。 | 2 | 2个考核得分项,每项1分。第1项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第2项,未按时报送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区政府办 | |
32.深化体育改革,推进体育资源开放,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引导社会力量进入体育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提供体育产品和服务,有具体项目落地。 | 2 | 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 区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