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520/2022-51560
文件字号: 北区商〔2022〕4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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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拨付2021年度江北区促进东西部和山海协作地区消费协作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街道、慈城镇,浙江前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兴产业服务中心及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北区促进东西部和山海协作地区产业协作、劳务协作及消费协作实施办法》(北区合作〔2021〕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部门审核,决定拨付2021年度江北区促进东西部和山海协作地区消费协作补助资金159.03万元(详见附件)。

该笔资金通过“甬易办”系统发放,指标下达给江北区商务局。

请属地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要求使用资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附件:2021年度江北区促进东西部和山海协作地区消费协作补助资金明细表

附件:2021年度江北区促进东西部和山海协作地区消费协作补助资金明细表.docx



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