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520/2022-51560 | ||
文件字号: | 北区商〔2022〕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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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拨付2021年度江北区促进东西部和山海协作地区消费协作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街道、慈城镇,浙江前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兴产业服务中心及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北区促进东西部和山海协作地区产业协作、劳务协作及消费协作实施办法》(北区合作〔2021〕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部门审核,决定拨付2021年度江北区促进东西部和山海协作地区消费协作补助资金159.03万元(详见附件)。
该笔资金通过“甬易办”系统发放,指标下达给江北区商务局。
请属地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要求使用资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附件:2021年度江北区促进东西部和山海协作地区消费协作补助资金明细表
附件:2021年度江北区促进东西部和山海协作地区消费协作补助资金明细表.docx
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