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9 16:58浏览次数:
各街道、镇、园区及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为做好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用无纸化,企业无需提交纸质资料。企业须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简称:国家网)和“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gaoqi.kjj.ningbo.gov.cn,简称:地方网)申报。具体流程按附件通知要求进行网上填报。企业在国家网和地方网所填信息及附件应保持完全一致,如需修改,应在国家网和地方网同步修改完再提交申请。
二、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分两批受理,第一批申报网上申报材料一般要求不晚于5月31日提交,第二批申报网上申报材料一般要求不晚于7月31日提交。第一批申报未通过的企业可补充完善申报材料再次提出申请,参加第二批认定。
三、其他事项:
我局将会同区税务和财政部门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以及《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要点》对企业提交至“国家网”和“地方网”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必要时将组织实地核查。对于通过初审的企业,可自行参照市认定办通知中的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基本要求》制作纸质申报材料留存备查。
联系人:周如明 电话:89582898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29日
信息来源:
区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