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67/2022-51803
文件字号: 甬北普办〔2022〕2号 主题分类: 司法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江北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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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度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项目表》的通知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2年度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项目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及时向区普法办报送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附件:江北区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项目表(见PDF文件)


宁波市江北区普法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2022年度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一、共性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

3.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

4.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5.坚持把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涉及民生重大事项作为普法重点,围绕我区“十四五”规划的贯彻实施和数字化改革、常态化疫情防控、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乡村全面振兴、生态环境保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

6.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不少于3次,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学法和年度述法工作;认真组织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7.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8.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有效实施。

9.推动《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细则》在本单位、本系统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做好“双普”基地的培育工作。

10.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强化以案释法工作。

二、个性工作

(一)区委办公室

1.加强党内法规阵地建设,谋划新建江北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展厅。

2.切实加强街道(镇)党的规范性文件业务培训,建立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

3.深入抓好档案法的贯彻实施,针对重点人群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4.牵头抓好保密法律法规教育学习贯彻,组织开展“奋进宁波人·保密我先行”及“保驾新征程·护航新时代”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培育区域保密文化。

(二)区政府办公室

1.继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贯,引导人民群众准确了解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法》相关条文学习培训,防范政务公开相关涉法风险。

2.持续抓好国家安全和保密法宣传教育,重点抓好《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贯彻落实。

3.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作用,重要涉法问题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三)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

1.协助参与市级年度立法计划,配合做好《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修改)》等地方性法规制定相关工作,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

2.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跟踪监督电梯安全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9件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3.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加强工作宣传,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4.结合数字化改革深化“代表通”应用场景,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开展普法宣传。依法组织宪法宣誓仪式。结合宪法宣传周、“走进人大”、相关法律法规颁布日等活动,开展与履行人大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四)区政协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委

1.在政协履职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组织送法下乡,积极发挥政协委员专长,帮助解决群众身边的法律难题。

2.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法协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3.通过“江北区政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加大政协助推法治江北建设的宣传力度。

(五)区委组织部

1.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教育重要内容、列入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必修课程,在主体班次中设置相关培训内容,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列入教学计划。

2.会同区普法办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

(六)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

1.用好“学习强国”宁波平台,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

2.将法治建设列入党的创新理论走心工程,开展法治宣讲,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3.加强公益普法宣传,指导区级新闻媒体继续做好法治宣传,丰富普法栏目内容,统筹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提高法治文化传播能力,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

4.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贯彻落实《宁波市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意见》《宁波市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细则》,全面实施《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修订)》,推动法治志愿者队伍建设。

5.把普法内容纳入“三下乡”活动内容,推动普法进基层。

6.整合属地网络资源,推进网络普法宣传教育。

(七)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

1.在全区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工作。

2.面向政府部门、广大市民特别是侨胞和归侨侨眷,开展侨法宣传主题活动,加大对全区侨务干部涉侨政策法规的培训力度。

3.组织引导统战社团面向辖区群众和全区统一战线成员,开展普法送法活动。

4.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积极参与区法检两院工作情况通报会。

5.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广泛地宣传《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宁波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使宗教界人士和各族群众了解自身的权利与义务,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知晓度。

6.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推动党的民族政策理论、民族法律法规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重点推进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依法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7.培育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和省级宗教普法基地。培育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创建省级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8.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法治宣传专题教育。在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每个宗教场所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治专题讲座,不断增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法治意识,规范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八)区委政法委

1.推动全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平安江北”考核内容。

2.督促指导政法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配合做好重大法治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

3.依托区法学会开展法学研究、法治宣讲等活动,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学沙龙”等活动。

4.组织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增强辖区群众反邪教意识和自觉抵御邪教侵蚀的能力。

5.建好办好平安江北微信公众号,依托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法治宣传。

(九)区发改局

1.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制,创建双普教育基地。

2.加强投资管理、价格管理、粮食安全、信用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

(十)区经信局

1.组织开展各项惠企政策措施汇编,并通过涉企政策平台进行宣传。

2.重点加强《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专题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3.组织开展“送法进企”系列活动。

4.在盐业、监控化学品等执法领域,加强“以案释法”工作,推进执法普法一体化。

(十一)区教育局

1.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积极参加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开展宪法晨读、宪法演讲、宪法知识竞赛、宪法小卫士等系列活动。

2.推进民法典学习活动。通过法治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推进中小学民法典教育。

3.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进全区中小学校法治教育课程建设,做好学科教育渗透法治教育内容工作。结合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工作。

4.推进法治副校长建设。会同公检法司等部门,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区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提升法治副校长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5.开展法治讲师团活动。进一步壮大“区教育法治讲师团”队伍,全年讲师团进校园授课不少于5场次、听课师生不少于1000人次。

(十二)公安江北分局

1.推进社会大普法格局,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依托“江北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展以案释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2.立足公安工作职责,开展“110宣传日”“5·15”经侦宣传日、交通安全、禁毒、打防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数字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执法规范化建设等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3.结合《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等地方性立法贯彻实施,开展普法宣传。

(十三)区民政局

1.制定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责任分工,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慈善法、惠民殡葬政策等,积极开展民政法治宣传。

3.积极开展区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努力推进进机关(单位)、进社会组织、进社区、进乡村、进公共场所、进服务机构等“六进”活动。

(十四)区司法局

1.部署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新修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宣贯。部署落实“宪法与浙江”宣传月、“法助共富、法护平安”“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等主题普法活动。

2.督促落实普法责任制,发布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年度法治宣传教育清单和重点项目,开展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报告评议。

3.推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培育一批优秀的公益性普法社会组织、普法工作室,创建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双普”教育基地)。

4.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组织开展《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回头看活动,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完成国家级、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目标任务。

5.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宪法、民法典主题宣传阵地、特色法治文化场馆建设。实施法治润民工程,推动法治文艺精品创作展演,加强新媒体普法产品研作。

6.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构建法治文化现代传播体系,提升“法治江北”微信公众号网络普法主阵地。

7.会同组织部门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

8.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司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完善以案释法发布平台,深入开展案例征集、选编、发布工作。

9.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10.做好本系统涉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十五)区财政局

1.面向服务管理对象宣传实施各项财政政策,开展“财政服务月”活动,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务会计法律制度宣传活动。

2.面向预算单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3.面向财政干部通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周二夜学”专题业务培训、财政政策汇编等普法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财政法治工作水平。

(十六)区人力社保局

1.大力宣传普及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用人单位经营管理人员、专技人员、技术工人、参保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法治在线、报刊网络传媒、以案释法等普法活动。

2.强化人社法治文化建设,结合甬上乐业、社保惠民、我才甬现、工伤预防等重要活动,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健全江北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3.提高法治队伍素质,深入开展系统内执法队伍持证上岗,监察员、仲裁员及窗口经办队伍的集训研讨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调解仲裁的能力,预防和化解各类劳资纠纷、人事纠纷和行政争议。

(十七)区住建局

1.推进社会大普法格局,积极承担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责任,开展房屋质量、房屋安全、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和以案释法活动。

2.推进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宣传教育,不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

3.将《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列入今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项目,对全区物业服务行业和小区居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4.持续推出法治交通普法宣传品牌,创建普法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公益普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5.充分发挥港航法治宣传优势,将宪法宣传与航海文化进校园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开展港航法治文化进校园活动。

6.强化普法与执法的融合力度,围绕危化品运输、网约车、超限超载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领域,开展说理式执法,推动“以案释法”常态化,定期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

7.广泛开展交通特色法治文化推介活动,持续利用“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交通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宣传进工地”活动,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8.积极参加“法治微创作”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加强交通法治微视频的宣传、展播和展示力度。

(十八)区农业农村局

1.组织实施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做好提升“三农”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再上台阶等工作。

2.组建江北区农业农村普法讲师团。组织讲师团成员开展乡村振兴、农业渔业发展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讲宪法、基本法律及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法律咨询和争议解决工作。

3.突出“三农”特色深化普法实践。利用“三联三送三落实”、“送农技下乡”、农民丰收节等专项活动及农时节庆平台,举办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种业强区、机械强农等政策实施,开展种业发展和农业机械应用法律法规宣讲行动。探索完善农业(渔业)行政执法普法工作内容和方式,优化农业执法普法功能。

(十九)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1.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着重做好宪法、民法典和《文物保护法》《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专项法规的普法宣传。

2.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主题讲座、文化展演、社区服务等各类群众性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发挥系统内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普法阵地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线上线下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服务和保障党的二十大召开。

4.依托国家宪法日、江北历史文化名城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首个文旅普法宣传周活动,扩大江北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建设的影响力。

(二十)区卫生健康局

1.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

2.强化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依法维权的普法工作,开展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在岗培训,提升依法执法能力。

3.提升区级医疗单位普法宣传阵地建设水平,提升线上普法宣传教育比例,进一步提高“健康江北”微信公众号的普法宣传力度。

4.继续开展做好关键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工作,做好“5·12”护士节、“6·14”献血日、“8·19”医师节、“12·4”国家宪法日面向社会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工作。

(二十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充分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堡垒”作用,加强针对退役军人群体的普法教育。

2.结合清明节、建军节、烈士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配套政策。

(二十二)区应急管理局

1.推进应急管理大普法格局,积极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增强群众防灾救灾及抗灾自救能力。

2.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活动。

(二十三)区市场监管局

1.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专利法》《食品安全法》等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

2.充分利用甬派-市场监管频道、“江北市场监督”公众号等法治阵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3.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发布、解析消费维权、知识产权、广告等违法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宣传指导作用。

(二十四)区统计局

1.加强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全国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日等时间节点,深化统计普法“六进”活动。

2.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落实《浙江省统计局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处罚规程。

3.开展对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发放法律告知书、约谈、统计信用公示和处罚惩戒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组织深入基层单位、企业进行点对点普法宣讲,推进以案释法警示宣教,强化精准“滴灌式”普法宣传。

(二十五)区医疗保障局

1.学习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组织开展基金宣传月活动,加强基金安全宣传教育,着力维护基金安全,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

2.开展《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依法参加医疗保险、维护个人权益的意识,守护参保人医疗保障权益。   

3.组织开展医疗保障领域违法案例公示,通过媒体曝光医疗保障领域典型违法案例,开展以案释法。

(二十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结合“最干净城市”专项行动,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规规章普法宣传。

2.组织开展城市绿地认养认管活动,加强《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宣传教育。

3.加强《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宣传培训、教育引导。

4.强化地块开发周边道路沉降、塌陷风险防控,开展《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普法宣传活动。

5.围绕“三服务”工作,着重抓好《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宁波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

6.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7.推动普法教育融入执法全过程,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过程中开展普法,在非现场执法、PDA移动执法、轻微违法行为审慎执法监管过程中开展普法,推行教科书式执法、说理式执法。

(二十七)区法院

1.打造精品案例工程,推进“云法庭”“移动微法院”等特色普法品牌建设。

2.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普法宣传,助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3.开展以案释法,推动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对审判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一站式多元解纷等法院重点工作开展普法宣传。

(二十八)区检察院

1.充分运用区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不断丰富普法宣传栏目内容。依托“北斗星”法治宣传团,以常态化“点对点”沟通交流,通过渗透式法治宣讲,提供个性化、专门化、接地气的法治宣讲服务,为基层群众开启法治导航之路,推动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

2.结合“法治副校长”机制,紧贴学校教育、社区普法实际需求,以“北检·护苗”工作室为依托,建立检校合作的长效机制,针对性开展“法治进校园”“送法入社区”系列巡讲活动,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

(二十九)区总工会

1.组织引导广大职工学法守法用法,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与职工群众劳动权益和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2.会同区司法局、律师协会江北分会等部门继续开展“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百场公益法律宣讲活动,组织工会律师志愿者开展百家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法律体检活动。

3.在区总工会官微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结合相关主题活动进行不定期更新。

4.发挥职工服务中心和工会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室等法律平台作用,提供各类普法资源和法律服务。

(三十)团区委

1.全面推动“八五”普法规划有效实施,运用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积极开展课内外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三禁三防三自”“普法宣讲”等活动,并在“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

3.推进青年普法志愿队伍建设,推动司法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院校师生、青年律师、新闻工作者等青年力量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行列。

(三十一)区妇联

1.结合“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5·15国际家庭日”、“11·25反家庭暴力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

2.组织金石榴女律师江北维权站开展菜单式普法宣传服务,依托开设“女律师在线”专栏、12338妇女维权热线提供法律咨询,全面发挥女律师、女法官、社工、调解员、督察员、维权志愿者作用,着力打造线上线下巾帼普法宣传新格局。

(三十二)区税务局

1.紧扣2022年税收宣传月主题,开展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

2.紧扣“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主题,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三十三)自然资源和规划江北分局

1.结合世界湿地日、“爱鸟周活动”,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向辖区群众普及《湿地保护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湿地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引导教育群众拒食野生动物,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2.加强自然资源规划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利用各类主题宣传日和日常执法监管工作,面向社会大众和管理对象做好《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森林法》《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3.持续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系列活动;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努力创建主题突出、深入一线、服务大众的自然资源规划普法阵地;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普法队伍建设,建立以法治联络员、公职律师、普法志愿者为主的普法队伍。

(三十四)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涉及环境标准、环境规划、环境准入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2.加强生态保护、核安全、建设项目管理、环境应急等涉及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

3.加强《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

(三十五)江北交警大队

1.深入实施交通安全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大力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安全意识,发动全民共治,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的舆论氛围。

2.组织开展《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法治宣传活动,依托传统、新兴媒体,通过宣传展板、海报、视频播放、现场授课、广场活动等方式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