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99833108/2022-51755
文  号: 北区公竞办发〔2022〕2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
区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物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4-22 发布日期: 2022-04-25
宁波市江北区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波市江北区开展破除地方保护
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区公竞办发〔2022〕2号

区级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宁波市江北区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宁波市江北区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建立健全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长效机制。坚持破与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存量清理与增量审查。对存量政策措施开展自查自纠,对含有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政策措施和做法依法予以废止或者修改,全面落实对新制定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坚决破除妨碍各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畅通国内大循环,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统一大市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重点任务和具体安排

(一)重点任务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线索排摸和分析研判,重点整治以下滥用行政权力实施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为。

1.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重点整治和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对外地商品设置歧视性价格、收费、补贴等标准或政策,采取重复检验认证等措施,设置标准技术等壁垒,设置许可备案等障碍,设置关卡或信息化手段阻碍等,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

2.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的行为。重点整治和查处违法违规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货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政府采购中标绑定的行为;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实施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和差别化待遇的行为。

3.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的行为。重点整治和查处通过与经营者签订“政企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对其他经营者实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等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使用特定商品、服务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授予特许经营权行为等。

4.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的行为。重点整治和查处滥用行政权力以规定、办法、决定、公告、通知、意见、会议纪要等形式,制定发布含有选择性补贴、设置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划分市场、限定交易主体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行为;制定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涉企政策时,以地方保护为目的提高标准、层层加码,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等。

(二)具体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30日前)。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等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分析本单位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做好本单位的动员部署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5月1日-6月8日)。各单位要根据此次整治重点,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本单位的存量政策措施开展全面自查,对含有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政策措施和做法按有关程序予以废止或者修订,并将废止或者修订的结果予以公开。同时做好今年新增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公平竞争审查100%覆盖。区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

3.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6月9日-10月15日)。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形成总结报告报区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持续跟踪督促有关问题整改,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畅通国内大循环。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单位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好。

(二)统筹协调,加强上下联动。要充分发挥区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单位高质量开展审查,全方位实施清理。要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今年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有关考核,严格落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方式,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三)把握节点,做好汇总上报。各区级有关单位请根据此次专项行动具体安排,于6月3日前按附件1和附件2要求,向区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今年以来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和清理情况,于9月23日前向区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同时填报附件1)。区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周巍,联系方式:0574-87128205。


附件:1.2022年1月至__月全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统计表

          2.全区含有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政策措施清理情况明细表

          3.区级有关单位名单


宁波市江北区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2年4月22日

宁波市江北区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江北区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