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950798/2022-51729 | ||
文 号: | 北区防办〔2022〕16号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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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卫生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4-15 | 发布日期: | 2022-04-15 |
北区防办〔2022〕16号
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数据信息工作的领导,统筹抓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送,强化数据信息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经研究,决定增设数据信息工作专班。现将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负责人:吴耀明
组 长:田向杰 区政府办
王 斌 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钟海州 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
詹洪青 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办
副组长:童 力 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方国忠 公安江北分局
任旗峰 区住建局
徐志华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范婷嫣 区卫生健康局
雷艳斌 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
成 员:区直机关工委、区外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工作职责
负责疫情防控相关数据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送;指导做好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数据信息的规范化整理工作,确保数据详实精准、信息全面采集和报送及时有效。
(一)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办:负责数据的全面收集整理和信息的核对把关,对上报材料的数据信息精准性和有效性负总责。
(二)区直机关工委:负责机关干部下沉一线支持抗疫相关数据信息的采集汇总,并做到及时上报。
(三)区外办:负责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相关数据信息的采集汇总,并做到及时上报。
(四)区发改局:负责“三复”工作相关数据信息的采集汇总,并做到及时上报。
(五)区经信局:负责进口物品使用工业企业相关数据信息的采集汇总,并做到及时上报。
(六)公安江北分局:负责区域协查管控(“健康码”)、流调溯源、高速公路卡口管控等方面数据信息的采集汇总,并做到及时上报。
(七)区住建局:负责客运站疫情防控、国际邮件快递防控、纳管人员转运、货运(营运)司机专项管控等方面数据信息的采集汇总,并做到及时上报。
(八)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数据信息的采集汇总,并做到及时上报。
(九)区商务局:负责商场超市进口商品防控、防疫物资调配使用、有进出口物品使用的贸易企业等方面数据信息的采集汇总,并做到及时上报。
(十)区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集中隔离场所租用、储备、启用和管理等方面数据信息的采集汇总,并做到及时上报。
(十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方面数据信息的采集汇总,并做到及时上报。
(十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冷链食品防控、专业市场进口商品防控等方面数据信息的采集汇总,并做到及时上报。
(十三)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密接次密接人员纳管、疫情“三区”划定等方面数据信息的采集汇总,并做到及时上报。
宁波市江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