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67/2022-50848
文 号: 主题分类: 司法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江北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3-04
江北区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设,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复议调解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参与处理区政府法律事务。

3.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

4.承担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牵头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上级有关立法草案征求本区意见的办理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工作的行业管理。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切实加强全面依法治区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政策研究等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围绕发展大局、生态环境、改善民生、政府自身建设等,规范行政决策。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展法律服务业,扩大法律原值范围,加快覆盖城乡、便民高效、均衡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创新调解制度机制,推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和依法治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筑牢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底线。完善司法行政保障制度机制,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司法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无下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2568.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收入预算25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63.73万元,占99.82%;其它收入4.87万元,占0.18%。

三、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2568.6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类)1920.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4.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5.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317.42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75.0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9.67万元,项目支出503.87万元。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563.7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563.7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类)1915.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4.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5.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317.42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63.7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87.64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减少工薪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1915.64万元,占74.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4.89万元,占10.72%;卫生健康支出(类)55.78万元,占2.18%;住房保障支出(类)317.42万元,占12.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0万元, 比2021年执行数0.15万元, 主要21年管理事务,22年无此事务。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1416.6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58.19万元,增长4.28%,主要是人员增加二个军转干部。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5.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57.44万元,下降62.14%,主要是转移支付经费都计入项目中。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137.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0.36万元,增长17.46%,主要是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数增加及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费用增加。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91.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5.01万元,增长19.75%,主要是增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136.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53.42万元,下降28.20%,主要是法律援助经费减少。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68.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89.31万元,下降56.77%,主要是设备购置减少。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32.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2.00万元,增长60.00%,主要是新增加法治建设项目。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9.05万元,主要21年培训支出,22年无此培训。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26.49万元,主要21年有固定资产调配22年没有。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134.8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7.39万元,增长25.50%,主要是按社工工资待遇提高及新招二位编外人员。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2.4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2.41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和去年持平。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8.4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9.2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4.1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3.30万元,下降23.16%,主要是社保基数调整。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1.6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1.65万元,增长100.00%,和去年持平。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63.7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38.47万元,下降45.82%,主要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1.3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39万元,增长100.00%,和去年持平。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52.27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52.27万元,增长100.00%,和去年持平。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64.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75.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89.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7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2022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本单位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兄弟单位来本单位考察、交流、调研、案件评查等等。2022年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72%,主要是控制压缩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单位2022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单位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5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江北司法局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主要用于汽车维修、保养,燃油。2022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2.28%,主要是2022年 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2.28%,主要是:2021年老旧汽车大修过,2022年维修费减少是主要原因。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9.67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增加19.87万元,上升11.7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为没有。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499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74万元。(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公共行政管理是发生的业务。

9.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公共行政管理是基层单位发生的业务。

10.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基层单位发生的业务。

11.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教育的工作。

12.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指公共法律服务包对符合调解的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帮助等服务。

13.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社区矫正是指对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四类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全过程。                                                                                                                                                                                                                                                 14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公共行政管理的培训业务。

15.司法(款)法治建设(项):指有关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16.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具备各项技术的人员,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给予生活上的补偿。

1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

1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1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20.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江北区司法 司2022年部门预算表.xls

江北区司法局2022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