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8514615/2022-50859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公示 |
发布机构: | 江北区史志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2-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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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区史志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1)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党史部门指导下,以资政育人为根本任务,全面开展党史地方志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历史借鉴,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社会各界提供咨询服务。
(2)拟订党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写出版地方党史基本著作等书刊,开展地方党史研究。组织、指导、督促区有关单位开展党史专题研究,编撰专门(部门)史。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革命遗址的日常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配合上级党史部门开展资料征集、研究工作。负责党史编研人员的培训。
(3)拟订地方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纂地方综合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组织、指导、督促区有关单位编纂行业(部门)志、镇(街道)志、村(社区)志,并对志书进行审查。组织开展年报资料征集和利用。负责地情资料的调查研究和地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配合上级地方志部门开展资料征集、编纂工作。负责地方志编纂人员的培训。
(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大纪念活动和其他事项。
2.区档案馆的主要职责是:
(1)集中统一管理区级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2)依法接收区级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纳入接收范围的档案资料,收集各个历史时期政权机构、社会组织、著名人物的档案,征集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重要档案资料。
(3)开展档案和资料的整理、鉴定、保管、保护、修复、复制和统计等各项基础业务工作。
(4)开展档案资料利用服务工作,提供档案资料、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利用,依法公布档案,研究、编纂、出版档案史料,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社会提供服务。
(5)组织开展馆际合作和业务交流,承担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建设,推进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协作,开展区域档案学术理论研究和档案保护技术工作,开展档案利用合作交流和境外资料征集。
(6)开展党史、地方志、档案宣传教育活动和档案文化建设,举办档案陈列展览,发挥档案爱国主义教育功能。
(7)开展党史、地方志、档案信息化建设,负责区级重要公共数据和电子档案的接收、长久保存和日常管理,采用先进技术管理档案和资料,保障数字档案资源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北区史志中心(档案馆)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无下属预算单位,因此所属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813.3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收入预算81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4.2万元,占98.88%;其它收入9.12万元,占1.12%。
三、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813.32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46.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0.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6.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99.33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14.1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5.02万元,项目支出234.12万元。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04.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804.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37.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0.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6.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99.33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4.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2.29万元,主要是新馆建设开办完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37.87万元,占79.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0.87万元,占6.32%;卫生健康支出(类)16.13万元,占2.00%;住房保障支出(类)99.33万元,占12.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12.87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4.91万元,增长6.42%,主要是人员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205.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0.80万元,下降9.21%,主要是新馆建设开办完成。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0.98万元,下降4.67%,主要是科目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16.5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55万元,下降13.39%,主要是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2.9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41万元,下降5.80%,主要是基数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1.4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0.70万元,下降5.76%,主要是基数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8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4.29万元,下降24.97%,主要是基数调整。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2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24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基数调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7.1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51.14万元,下降52.04%,主要是基数调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4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0.41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基数调整。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51.7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51.79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基数调整。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4.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5.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2022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本单位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单位2022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单位2022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用。与上年持平。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本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02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增加29.59万元,增长83.5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65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6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指中央和地方各级档案馆的支出,包括档案资料征集,档案抢救、保护、编纂、修复、现代化管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提供、利用,档案馆的设备购置、维护,档案陈列展览等方面的支出。
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经费。
15.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7.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