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950798/2022-51463 | ||
文 号: | 北区政办发〔2022〕5号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区府办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2-03-29 | 发布日期: | 2022-03-31 |
北区政办发〔2022〕5号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江北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江北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
试点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浙江省健康促进区建设,有力保障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创智和美城区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的各方面,坚持健康优先、改革创新、实事求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将健康影响评价和干预列入各部门制定公共政策的全过程,发挥公共政策对公众健康的导向作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健康权益,加快推进健康江北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健康优先。各部门在制定有关发展规划和决策过程的早期阶段就应考虑相关的健康影响因素,及时识别出对社区和居民健康的潜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
——坚持实事求是。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必须结合江北本地政治、经济、文化和人文环境等现实客观因素,广泛征求利益相关部门和群体的意见,在政策评价结果及意见建议上要充分考虑到现实性和可行性。
——坚持科学有效。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选择的基础资料和数据应具真实性和代表性,评价方法应科学合理,评价的结论应客观公正,按照评价阶段现有的科学技术、现行标准做出正确评价。
——坚持公平普惠。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应充分考虑健康影响因素对不同健康状况的人群可能产生的差异性,应特别关注容易受到不利影响的弱势群体,提出受影响人群的健康改善策略,促进健康的公平性。
三、评价路径
(一)评价范围
《健康江北2030行动纲要》(北区委发〔2018〕15号)及《推进健康江北行动实施方案》(北区政发〔2020〕36号)中所涉及的各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共政策以及工程项目,具体如下:
1.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要是指政府规划、部门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规划等,包括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也包括长期计划(一般为10至20年)、中期计划(一般为5年)、年度计划。
2.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主要是指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为实现上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而制定的相关措施、办法、方法、方案、条例等,尤其是涉及面较广、覆盖人群较多、有效时间较长、影响较大的公共政策。直接转发的上级政策、各个部门单位内部的管理制度等不列入评价范围。
3.重大工程和项目。主要是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列入的由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和项目,以及涉及人群较多的一般性项目。包括生产性工程项目和非生产性工程项目,也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恢复和迁建项目。
(二)评价内容
遵循大健康理念,从最广泛的健康影响因素入手,以物质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生物心理因素、生活方式因素、医疗服务因素等大健康影响因素和躯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和道德健康“四维健康观”为依据,评价相关政策、规划和项目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影响健康的因素,以及是否可能导致健康不公平的发生,并针对可能存在的健康不公平风险因子,提出改进对策建议。
(三)评价程序
1.初筛。政策起草部门在政策有关发文时间前2个月,可对照健康影响评价政策文件范围及对应健康问题清单(详见附件2),组织本政策起草的专家团队使用健康影响因素清单(详见附件3)对本政策进行初筛,必要时可通过区健康办协调有关领域专家参与。
2.备案。根据初筛结果,对于需要提请健康影响评价的有关政策,填写《江北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4),连同拟制订的公共政策草案文本,提交区健康办备案。对于不需提请后续健康影响评价的有关政策,按照本部门政策制定程序继续进行。
3.筛选。收到备案表后,区健康办于3个工作日内组建完成本次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组。评价组成员主要从区健康影响评价专家库中抽取,必要时将吸纳该政策影响的公众代表参与。专家抽取原则采用“2+X”模式进行,其中“2”为卫生领域专家和法律法规领域专家,“X”为根据拟决策的领域,所选择的其他学科专业的专家,参加总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专家组组建完成后,在区健康办的协助下由政策起草部门组织评价组内专家以小组会议或函询方式于5个工作日内快速筛选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健康影响评价,并形成《江北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筛选意见汇总表》(详见附件5)。其中经评价组筛选后,无需进行健康影响评价的公共政策,由政策起草部门按原政策制定程序继续进行。
4.评价。对经筛选后确定需要进行健康影响评价的公共政策,在区健康办的协助下由政策起草部门组织前述的评价组进一步开展针对该有关政策的健康影响分析评估工作。评价组可采用召开征求意见会、专家评审会、决策影响人群问卷调查及访谈、委托专业机构评估等形式开展健康影响分析评估工作。
5.报告。评价组根据收集和分析的结果及利益相关者的意见等,在收到备案表1个月内形成《江北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6)及评价报告提交区健康办及文件起草部门。
6.结果运用。根据《江北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意见反馈表》及评价报告,由政策起草部门依据评价报告中的建议对政策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于政策正式出台2周前填报《江北区健康影响评价结果采纳情况反馈表》(详见附件7)交于区健康办,健康办根据《江北区健康影响评价结果采纳情况反馈表》,对相关单位分析利用评价评估报告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经健康办反馈无异议后按照本部门政策制定程序继续政策出台流程。
7.监测评估。区健康办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在健康影响评价工作网络和专家委员会的相互配合下,就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工作本身、公共政策发布实施过程、发布实施后的健康影响变化等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四、实施计划
(一)试点评价阶段(2022年—2023年)。根据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方法和路径要求,选择个别政策、规划或项目开展试点评价。原则要求每年至少选取1个健康相关的政策(规划)或1项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公共服务)项目开展健康影响评价。
(二)试点推广阶段(2024年—2025年)。在前期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试点评价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和案例,优化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路径和工具,不断深化试点推广工作。原则上要求评价数量不得低于与健康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各类规划总数的30%,政府投资的重大民生工程(公共服务)项目开展评价数量不低于10%。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6年—2030年)。提交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的政策、规划和项目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其中与健康相关的城市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政府投资的重大民生工程评价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全面实现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信息化。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康影响评价组织管理机制。坚持政府负责,政策制定相关部门协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区政府为评价制度实施的责任主体,区健康办为评价工作的管理主体,各公共政策起草部门为评价工作的实施主体,区卫生健康局为评价工作的技术支撑主体。区政府建立由上述各类主体参与的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指导和规范辖区内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实施工作,研究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共同审议和推动健康影响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健康办。
(二)构建健康影响评价工作网络。各部门指定一名协调和管理本部门健康影响评价工作的分管负责人。指定具体科室及相应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健康影响评价的具体工作,包括收集政策起草、初筛与备案、筛选与评价、结果运用与反馈等各环节的信息管理与申报工作,筛选与评价环节中的专家评审组织工作,与区健康办对接,保障完成本部门的健康影响评价工作。各街道(镇)指定具体科室及相应工作人员负责街道(镇)健康影响评价的具体工作,包括在区健康办指导下配合完成筛选与评价环节中的公众代表推荐、人群问卷调查及访谈和其他必要的现场调研、技术支持等工作,与区健康办对接,保障完成本街道(镇)的健康影响评价工作。区健康办建立定期交流制度,总结经验,促进各部门、街道(镇)间的交流。
(三)组建专家委员会。按照“突出卫生健康,涵盖各行业部门技术领域”的原则,由健康江北成员部门选派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或丰富行业管理经验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并积极吸纳区域外有关专家组成具有多学科领域特点的江北区健康影响评价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负责为我区健康影响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具体工作由区健康办统一调配。区健康办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集部分成员召开会议。因工作需要,可临时特邀在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领域具有较高政策和理论水平的专家学者或实际工作者,参与专家委员会活动。
(四)强化保障激励措施。逐步建立健康影响评价工作体系,结合实际情况,逐步明确健康影响评价的各类主体的职能分工及健康影响评价的政策范围清单。逐步探索制定、健全健康影响评价工作的各类监督、绩效考核办法及激励机制,把健康影响评价工作纳入健康江北建设考核工作创新指标。探索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健康影响评价机制。区政府加强健康江北机构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加强与更高级专业机构及有关科研院所、专业技术团队的联系,保障经费投入,提升工作能力。探索发挥第三方独立机构在健康影响评价工作中的作用。
(五)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倡导、干部培训等方式切实增强全体干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意识,促使各部门、街道(镇)更加积极主动实施健康影响评价工作。利用多方力量面向社会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重要论述,大力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健康科学常识,为健康影响评价制度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1.江北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2.健康影响评价政策文件范围及对应健康问题清单
3.健康影响因素清单
4.江北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备案登记表
5.江北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筛选意见汇总表
6.江北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意见反馈表
7.江北区健康影响评价结果采纳情况反馈表
附件1
江北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附件2
健康影响评价政策文件范围
及对应健康问题清单
部门 | 涉及健康相关因素的政策文件范围 | 相应健康问题 |
区委组织部 | 将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任期考核,并将大健康专题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课大纲 | 健康人群 |
区委党校 | 将健康城市建设大健康专题纳入日常培训课纲 | 健康人群 |
区委宣传部 | 将公民健康素养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 | 健康文化 |
将健康生活行为方式纳入文明城市活动规划 | ||
区委统战部 | 关于向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传播健康理念和知识的措施及办法的编制与修订 | 健康文化 |
区信访局 | 对健康相关信访议题进行专题分析和干预 | 健康人群 |
区发改局 | 起草的本级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 健康资源 |
有关研究提出的全区运用财政、金融、投资和价格等经济手段进行调控的对策建议 | ||
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发展、能源发展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发展类民生项目审批前期的文件 | ||
有关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 | ||
有关全区拟订综合性产业规划和政策,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 ||
有关协调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的政策 | 健康环境 | |
有关卫星城市、中心镇改革发展和特色小镇创建的政策、方案、计划 | ||
起草的人口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政策 | 健康政策 | |
有关农副产品、工业产品、房地产等的价格监测、成本调查和监审的政策性文件 | 食品供应 | |
关于确保粮食安全和应急供应的预案或办法、推进粮食市场体系和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储备粮食管理和军粮供应管理的政策性文件 | ||
区经信局 | 有关推进全区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的重大政策 | 健康政策 |
有关制定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工业强区”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 | ||
有关全区信息化产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选用、清洁生产规划、方案 | 健康环境 | |
提出的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及建议 | ||
有关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生产能力储备、流通储备的制度、文件 | ||
有关制定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政策 | ||
有关淘汰落后产能、“低散乱”企业整治、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等工作的政策、方案 | ||
有关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政策、方案、规范性文件 | ||
有关全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的文件 | ||
区教育局 | 有关全区教育发展规划及配套的相关政策、措施等规范性文件 | 健康政策 |
制定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管理和指导文件 | ||
有关校园安全防范、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 意外伤害 | |
有关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的办法或措施,有关提高学生健康素养和身心素养有关办法或措施 | 健康素养 | |
有关学校各类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措施、办法 | 疾病预防 | |
有关加强和改善学校及周边卫生健康环境的规范及制度性文件 | 健康环境 | |
做好体育场馆(健身场所与场地)、体育运动器械的管理和统筹使用的政策、措施 | ||
有关学生膳食营养、体育运动工作的措施、办法 | 健康生活 | |
有关推动全面健身计划,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的文件 | ||
区科技局 | 有关卫生健康领域科技投入、科研平台建设、科研管理、成果转化、适宜技术推广的方案、报告等文件 | 科研技术 |
公安江北 分局 | 起草的有关反恐防暴及预防处置危害群众安全的重大群体闹事、骚乱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公安行政管理预案、政策、措施 | 社会环境 意外伤害 |
有关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规范性文件 | ||
涉及到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交通事故处置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 ||
有关提升犯罪嫌疑人和治安拘留人员羁押监管场所环境和健康管理水平的政策、措施及规划 | ||
加强流浪犬、烈性犬和宠物管理,防范人身伤害的有关文件 | ||
有关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操作性文件 | ||
区民政局 | 有关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及配套的相关政策、措施等规范性文件 | 健康政策 |
有关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相关规划,全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养老事业发展规划 | ||
起草的有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边缘户认定,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重度精神病人救治,孤儿和困境儿童救助,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管理服务,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等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 社会救助 | |
有关开展慈善帮扶救助,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监督查处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违法行为,敬老院建设等发展慈善事业的管理与指导性文件 |
社会服务 | |
有关养老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养老补贴制度、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管理等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方面的政策性文件 | ||
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方面制定的配套政策 | ||
有关水库移民安置管理、政策指导、后期扶持的规划及配套政策等 | ||
区司法局 | 编制的本级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 社会环境 疾病防控 |
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 ||
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政策性文件 | ||
区财政局 | 有关全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 | 健康资源 |
有关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 ||
有关社会救灾、救济、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等制度性文件 | ||
区人力社保局 | 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 社会保障 |
有关贯彻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草案 | ||
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被征地养老保障基本政策。 | ||
涉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生育等保险水平和劳动保护等有关问题的政策文件 | ||
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 | ||
关于将健康素养列入新职工干部培训内容和落实健康体检的规范性文件 | ||
区住建局 | 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范性文件 |
健康环境 |
有关住房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建筑业、建筑节能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全区公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 ||
有关城镇住房保障政策以及物业监督管理文件 | ||
有关村镇建设,城乡建设统筹发展相关政策文件 | ||
有关全区建筑行业管理政策文件 | ||
有关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的政策、方案 | ||
有关城市更新改造有关政策、方案 | ||
有关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及应用方案 | ||
有关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 ||
有关加强客运交通工具及车站码头卫生环境建设和无烟环境建设的制度性文件 | ||
有关道路设计、施工、管理中加强环境、健康保护,保障交通安全的规定 | ||
区农业农村局 | 有关全区实施“三农”、水利、渔业、林业等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 健康环境 |
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工作中的方案 | ||
有关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特产业、农业机械化、农家乐等农业各产业中的规范性文件 | ||
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等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政策文件 | ||
有关有关渔场修复的政策、方案、规范性文件 | ||
有关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方案、规范性文件 | ||
有关有关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的方案、规范性文件 | ||
有关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畜禽屠宰等农资市场秩序管理的规范性政策 | ||
有关秸秆等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 ||
关于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强人、畜、禽粪便和养殖业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政策性文件 | ||
有关农业防灾减灾的方案 | ||
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品种推广的方案 |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案及配套政策文件 | ||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文件 | ||
关于提高畜禽产品产量和质量,加强人兽共患疾病防控的政策性文件 | ||
有关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的政策文件 | ||
编制的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全区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和水资源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 健康环境 | |
有关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及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的项目可行性论证文件 | ||
有关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 | ||
有关全区水资源、水域保护,实施水政监察与水土保持监督相关文件 | 饮水安全 | |
有关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文件 | ||
有关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文件;关于加强涉水性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 疾病防控 | |
区商务局 | 有关全区商务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 健康政策 |
有关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规划、计划、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 | 健康环境 | |
有关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的方案与规范性文件 | ||
有关消费促进、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的方案与规范性文件 | ||
有关物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规范性文件 | ||
有关商贸流通服务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 ||
有关“菜篮子”工作的政策、方案等 | 食品供应 | |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 有关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融合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 健康政策 |
有关指导和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行业数字化、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 健康文化 | |
有关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旅游惠民工程及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政策文件 | ||
关于加强旅游景点内环境卫生、老年友好、儿童友好的规范性文件 | 健康环境 | |
旅游景点安全管理规范性文件、紧急援助预案 | 意外伤害 | |
区卫生健康局 | 有关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编制的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规划 | 健康政策 |
有关并组织实施的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等政策措施 | ||
有关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建议及相关政策性文件 | ||
有关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预案 | ||
有关健康江北及有关行动的规划与配套政策 | ||
有关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 | ||
有关人口监测预警和生育管理与服务、家庭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 | 健康服务 | |
有关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 ||
有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与相关改革的政策、规范性文件 | ||
有关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服务供给与相关的政策、规范性文件 | ||
有关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与相关改革的政策、规范性文件 | ||
有关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办法、制度、规划和措施等 | ||
有关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和传染病防治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 | ||
有关药品及医用耗材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的制度性文件 | ||
有关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办法及实施方案 | ||
有关中医药服务供给与相关改革的政策、规范性文件 |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军人健康促进工作方案 | 健康人群 |
区应急管理局 | 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 | 意外伤害 |
组织编制的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 ||
有关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 | ||
有关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 | ||
区市场监管局 | 有关食品安全战略、药品安全战略有关规划 | 食品药品安全 |
关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机制和措施等政策层面的规范性文件 | ||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施办法等监管性文件 | ||
有关健康相关产品和服务监管、健康类知识产权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本级政府所有关文件 | ||
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和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的制度及办法等制度性文件 | ||
区医疗保障局 | 有关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 | 健康服务 |
有关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施办法及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 ||
推进“三医联动”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的政策性文件 | ||
有关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的指导性文件 |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含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城区河道、公用事业(供水、排水、节水、供气、供热)、城市路灯、灯饰、商业照明、沿街店铺生产性噪声的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 | 健康环境 |
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设计方案及管理文件 | ||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机关健康促进工作方案 | 健康人群 |
自然资源规划江北分局 | 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办法和实施细则,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 健康环境 |
编制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和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文件 | ||
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城乡规划、自然资源开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文件 | ||
有关土地、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 | ||
有关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 | ||
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 有关全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 | 健康政策 |
有关建立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 | 意外伤害 | |
有关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及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 健康环境 | |
有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核安全及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等 | 意外伤害 | |
区总工会 | 关于将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纳入各级工会工作之中的政策与方案 | 健康人群 |
倡议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健康江北、健康企业建设的方案 | ||
团区委 | 制定的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有关维护青少年利益和合法权益的文件 | 健康文化 |
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针对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的相应政策 | ||
区妇联 | 制定的有关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等涉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性文件 | |
有关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等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性文件 | ||
区残联 | 有关残疾人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福利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等社会服务的政策及措施文件 | 社会服务 |
附件3
健康影响因素清单
您可在下表中选出可导致健康结果及健康不公平发生的健康决定因素。(健康结果:生理、心理、道德、社会适应等各方面可能会出现的健康结果;健康不公平:包括个体间健康状态的不公平与卫生服务的不公平)
分类 | 种类 | 是/否 |
环境因素 | 空气质量 | |
水质量 | ||
土壤质量 | ||
噪音 | ||
废物处理 | ||
气候变化 | ||
能源的清洁性 | ||
食物原材料供应及其安全 | ||
食品生产、加工和运输 | ||
病媒生物 | ||
绿化环境 | ||
工作、生活和学习微观环境 | ||
自然灾害 | ||
交通安全性 | ||
生物多样性 | ||
文化娱乐休闲场所和设施 | ||
健身场地和设施 | ||
基础卫生设施 | ||
个体/行为危险因素 | 饮食 | |
身体活动/静坐生活方式 | ||
出行方式 | ||
吸烟 | ||
饮酒 | ||
毒品及药物滥用 | ||
休闲娱乐活动 | ||
不安全性行为 | ||
生活技能(含避险行为) | ||
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 ||
价值理念和意识 | ||
压力 | ||
自尊/自信 | ||
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质量 | 教育 | |
社会保障 | ||
医疗卫生服务 | ||
养老服务 | ||
残疾人服务 | ||
社会救助 | ||
幼儿托育服务 | ||
食品零售 | ||
交通运输 | ||
文化娱乐休闲服务 | ||
治安/安全保障和应急响应 | ||
能源可及性 | ||
家庭和社区 | 相互支持 | |
孤立 | ||
家庭结构和家庭关系 | ||
志愿团体的参与 | ||
文化风俗、传统习俗 | ||
犯罪和暴力 | ||
歧视 | ||
就业 | 就业和工作保障 | |
收入和福利 | ||
职业危害因素 | ||
职业防护和健康管理 | ||
住房 | 住房供给、价格、可及性 | |
房屋大小和拥挤程度 | ||
住房安全 | ||
周边基础设施和宜居性 |
附件4
江北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备案登记表
起草(提交)部门 | 提交人 | 联系电话 | ||||||
备案受理日期 | 受理人 | 联系电话 | ||||||
评价完成时限 | ||||||||
政策(项目)名称 | ||||||||
对应健康问题 | ||||||||
是否做过其他有关评价及内容 | 是否做过:□ 是 □ 否 | |||||||
评价内容: | ||||||||
部门初筛结果 | (本公共政策主要涉及哪些健康影响因素,需提请开展健康影响评价)
| |||||||
提交相关资料清单 | 序号 | 文件名称 | 份数 | 备注 | ||||
1 | ||||||||
2 | ||||||||
3 | ||||||||
备注 |
附件5
江北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筛选意见汇总表
政策名称 | ||||||
政策起草部门 | ||||||
投票结果统计 | ||||||
参与人数 | 投票结果 | 结论:是否开展健康影响评价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是 □ 否 | ||||||
专家组成员:
筛选日期: | ||||||
受理人(签字): | 受理日期: |
附件6
江北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意见反馈表
政策名称 | |||||
政策起草部门 | |||||
健康影响评价意见汇总 | |||||
序号 | 原政策条款 | 可能存在的问题 | 修改建议 | ||
共 页,第 页 | |||||
专家组成员:
提交日期: | |||||
受理人(签字): | 受理日期: |
附件7
江北区健康影响评价结果采纳情况反馈表
政策名称 | |||||||
政策类别/用途 | |||||||
政策起草部门 | |||||||
健康影响评价意见采纳情况 | |||||||
序号 | 原政策条款 | 可能存在的问题 | 修改建议 | 采纳使用情况 | |||
采纳 | 不采纳 (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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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部门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政策起草部门签章: 提交日期: | |||||||
受理人(签字): | 受理日期: |
关于印发《江北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