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950798/2022-51434 | ||
文 号: | 北区政办发〔2022〕3号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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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3-24 | 发布日期: | 2022-03-28 |
北区政办发〔2022〕3号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2022年度江北区政务信息工作计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2022年度江北区政务信息工作计分办法
为充分调动各单位政务信息报送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信息报送质量,齐心协力做好2022年度全区政务信息工作,使之成为反映工作亮点、体现工作成效、服务领导决策、畅通经验交流的重要载体,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标
(一)甬江街道、庄桥街道、洪塘街道、前江街道、慈城镇各200分;
(二)外滩街道、文教街道、孔浦街道各180分;
(三)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150分;
(四)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区科技局、公安江北分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浙江前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审管(公管)办、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新兴产业服务中心、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区法院、区检察院、江北区税务局、自然资源规划江北分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各100分;
(五)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公建中心、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区铁建中心、文创港开发建设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江北区气象局各50分。
二、计分标准
(一)各级刊物信息录用分
1.国办录用
单篇:《专报》计80分,《综合》或《要情》计30分,《政务情况交流》计160分,国务院领导批示计80分。
约稿:《专报》计40分,《综合》或《要情》计20分,《政务情况交流》计80分,国务院领导批示计40分。
2.省政府办录用
《每日要情》“本期聚焦”计24分,“省内信息”计12分,“标题信息”及其他计4分;《专报信息》计30分;《政务工作交流》每篇30分;《专报国办信息》计10分;省领导批示计30分。
3.市政府办录用
《每日要情》计8分;《专报信息》计20分,《政务工作交流》计20分;《宁波上报信息》计6分;《宁波政府网》计2分;市领导批示计20分。
4.区政府办录用
问题信息上报计2分。
(二)赋分原则
1.分档计分。不符合信息要求的无效信息,不予计分。对被采用的要情、专报、上报(约稿)等各类信息,均根据材料质量、贡献度,细化分档、差异化计分。
2.错情扣分。对报送的信息材料存在重复报送、迟于新闻(其他信息刊物)报送、内容失实、数据出错等情形,以及不符合政务信息其他采编要求的,区级层面发现每条扣5分,市级层面发现每条扣10分。
3.每月评定高质量信息(符合逻辑清晰、观点鲜明、案例丰富、数据扎实,被市府办评定为A档、有领导批示等条件的)若干条,每条加5-10分。
4.定向约稿信息不符合约稿信息要求、质量不佳的扣5分,迟报扣10分,漏报扣15分;对全区政务信息工作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加倍扣分。
5.同一条信息(约稿除外)被多级录用的、被多级领导批示的,取得分最高的刊物分值,不重复计分;被同一级多个领导批示的,按一次计。
(三)报送规则
1.报送量标准。对各档考核对象设置每月最低报送量指标,未达到当月最低报送量的,要情扣5分/篇,专报扣10分/篇。各单位最低报送量具体要求:150分档的单位,每月至少报送1篇专报,8篇要情;100分档的单位,每月至少报送1篇专报,4篇要情;50分档的单位,每月至少报送2篇要情,每2月至少上报1篇专报。各街道(镇)参照150分档。约稿报送量不计入上述最低报送量,以江北党政机关协同办公信息系统统计为准。
2.重点选题报送。各单位结合信息要点、自身实际和上级关注重点等,每季度拟定选题题目并经分管领导审定后上报,未按时限要求上报的,一次扣10分。
3.紧急信息报送。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紧急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敏感情况,属地街道和相关单位须在事发30分钟内上报简要情况,事发50分钟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发生紧急信息漏报、迟报、瞒报、误报的,一次扣20分,累计两次当年信息考核不得分。
三、工作制度
(一)培训制度。各单位信息员应积极参加政务信息相关会议和业务培训,无故缺席的一次扣10分。
(二)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每季度将各单位信息录用得分情况寄送各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三)激励制度。完成全年信息录用分出色的,根据得分情况分别给予考核基准分10%-40%的考核分奖励;未完成考核基准分任务的,分别给予考核基准分10%-40%的考核分扣分;超出考核基准分的得分,给予信息员适当稿费激励。
(四)挂职制度。实行信息员报名和定向选择相结合的挂职轮训制度,新进信息员必须到区政府办挂职学习;挂职时间满3个月、4个月、5个月的,分别给予不超过单位考核基准分30%、40%、50%的加分;挂职半年以上且工作业绩明显的,该单位年度信息考核直接优秀。
2022年度计分时段从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2022年3月起,按本计分办法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