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67/2022-50733
文 号: 主题分类: 司法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江北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2-28
江北区司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江北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江北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要求,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提升依法履职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区委法制办实体化运行,正式设立秘书科并配齐专人负责。强化高位统筹谋划,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制定了《2021年法治江北建设重点工作清单》和《法治江北建设六大抓手方案》,对依法治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组织推进依法治区专题培训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受邀参加浙江经视《法治的力量——县(市、区)委书记谈法治浙江建设》节目,介绍江北法治建设经验。二是全面争先创优。获评全省首批“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甬江街道、孔浦街道分别入选省、市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政务服务“一件事”集成改革项目已先后入选法治宁波建设“十佳创新案例”和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申报了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并作为全宁波唯一入选浙江省五个推荐项目之一上报中央依法治国办。“打造符合新时代要求人民调解队伍”和“教科书式执法”2个项目入选全省2021年度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在省工商联发布《2021年浙江省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报告》中,江北在营商法治环境一项排名全省第一。三是提升法治能力。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专题法治讲座等形式,邀请专家学者、知名律师在常务会议上讲课,营造全区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2021年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7次。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共计1660人次。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组织新提任区管领导干部任前考试,通过率达100%。组建了一支1万余人的法治志愿者队伍,积极引导市民投身法治实践活动。

(二)坚持规范流程,依法决策水平获得新提升。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江北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江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及《江北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全市率先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两个“百分百”。全区22个部门和8个街道(镇)“百分百”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百分百”纳入年度目录清单管理。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色域化”进度管理,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完成情况可视化、便捷化、直观化。二是强化政府合同文件管理。进一步理顺规范性文件管理体制,完善监督纠错机制,开展全区规范性文件专项检查。2021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20件,备案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12件。强化对政府重大项目合同事前沟通、事中审查、事后备案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从严把关行政机关合同的签订主体、内容和程序,降低重大项目违约风险。2021年,审核各类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经济合同20件,区政府签订的行政机关合同未发生纠纷或提请仲裁、诉讼情况。三是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有效覆盖。严格执行《宁波市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标准规范》,针对性开展专题培训,对审查规范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推动街道(镇)合法性审查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2021年,共审查各类文件、合同等590件,有效降低基层行政行为的法律风险。

(三)坚持闭环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落实新举措。一是加强主体管理。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52个行政执法部门确认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开展全区行政执法证件统一换证850本,组织新申领执法证考试通过67人。截至2021年底,全区共有917位持证执法人员。二是落实“三项制度”。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江北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江北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江北区司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明确了三项制度的各项工作要求。通过政务服务网公开对执法信息进行公开,统一采购了17台执法记录仪。三是创新监督机制。创新推进执法进小区多跨场景应用,以投诉举报高发易发的居民小区为切入点,运用“一件事”集成理念,梳理居民小区16大类84项易发违法事项执法主体和依据,助力基层治理,相关做法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组织开展民生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创新打造执法监督“前中后”三阶闭环体系,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17份。编制全市首个系统性的《民法典》工作指引,系统梳理涉及行政事项,以条目形式梳理出共性职能条款35条,个性职能条款72条,为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提供指导。

(四)坚持联动化解,行政争议化解突显新成效。一是提升复议质效。制定出台《行政复议“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针对争议高发的停车缴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群众关切领域,通过问卷调查、集体磋商、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征集多方意见,通过建议书形式督促部门整改,真正做到“办理一件、规范一批”。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9件,其中受理前调解38件,受理后调解7件,综合化解率达到76.27%,继续保持复议案件零败诉。二是加强行政应诉。强化被诉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和通报制度。举办行政应诉培训,组织旁听庭审活动,防止应诉不当导致案件败诉。2021年,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强化多元互动。坚持多层次的府院、府检联席会议,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监察衔接机制,实现良性互动。创新探索行政争议化解“一件事”服务平台,区司法局会同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共同推进江北区行政争议“一件事”政法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优化行政争议化解和服务体系。2021年,累计开展行政争议“一件事”政法服务7次,有效化解行政争议14件。

(五)坚持服务提质,尊学守用呈现新气象。一是发展律师行业。加大对律师行业政策扶持,制定出台《江北区加快推进高端专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将律师行业纳入政策范围。全年新增从业人员96人,创收约3.93亿元,同比增长27.6%,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势头良好。二是优化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全覆盖,与区工商联建立“千所联千会”机制,律所与商会结对提供法律服务。在市场主体集中区域设立法律服务驿站,提供线上线下便捷服务。全年累计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4381件,调处矛盾451起。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辖区8个e通服务点全部开通运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年累计接听12348来电咨询1万余人次,在线受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352件,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共接待群众来访1156人次。三是深化普法宣传。制定出台“八五”普法规划,为新时代法治宣传工作指明方向。推动线上线下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全年新建各类法治宣传阵地14个,在前洋直播平台和“企航北岸”平台开设普法直播间,建成全省首个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主题公园——法兴园,被新华网、央广网、浙江法制报、甬派等省市及国家级媒体广泛报道,入选2021年浙江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系全市唯一。

(六)坚持依法治理,社会稳定获得新保障。一是实现“智慧矫正”。推进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新矫正中心完成整体搬迁。全省首家引入区级社会心理服务站——江北区阳明心坊入驻办公,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心理帮扶工作质效。在全省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比武中代表宁波参赛并获三等奖。二是推动调解创新。推动人民调解体制机制创新,打造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人民调解队伍,联合市司法局、宁波开放大学成立全国首家地市级调解学院——宁波调解学院,组建重点领域专家团队,探索数字化便民调解路径,创新线上调解“点单”模式,创设江北区人民调解基金,目前已收到捐赠共计21万元,相关做法入选全省2021年度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和市局年度创新推进项目。“老王解惑”“629”调解工作室被先后命名为省级金牌调解工作室,“德明”调解工作室被命名为宁波市品牌调解工作室,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被省司法厅评为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三是强化基层建设。以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为抓手,着力将司法所打造成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桥头堡”,组织司法所负责人考察先进地区,学习先进经验,甬江司法所获评省级“枫桥式”司法所。2021年,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7个。

二、2022年工作计划

(一)打造法治政府“重要窗口”。谋深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转化”文章,迭代升级法治江北建设“八大抓手”,打造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推动“一件事”政务服务集成改革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继续深化甬江街道和孔浦街道省、市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争创第二批法治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抓好《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规范》宣传落实,探索“司法所+律所”两所融合的合法性审查模式。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贯彻落实《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力争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守法示范户”、街道(镇)法治宣传阵地、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均实现全覆盖。同时,推动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争创新一批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继续抓好行政争议“双下降”工作,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积极参与“大综合、一体化”综合执法改革,提供法治保障。健全跨领域监督协作机制,打造“五位一体”监督品牌。用好执法监督数字化平台,聚焦全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复议诉讼较多领域,开展未成年儿童保护、违法建筑处置等重点领域,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介入”监督协作机制,形成执法监督闭环。深化执法进小区“一件事”集成改革,实现执法进小区综合场景应用。继续推动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督促部门落实系统应用责任。完善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化解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三)实现法律服务优质供给。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服务覆盖实效,探索打造与市场主体相适应的灵活便捷服务平台,研发微信小程序等。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各街道(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的人员配备和功能设置,进一步增加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和公证E通一体机配备,形成覆盖城乡的便民公共法律服务网。继续深入推进“红韵法治亮楼宇”一体共建,以党建引领推动辖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律师人数和律所创收双增长,确保完成共同富裕示范区律师万人比指标。培育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发展特色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乡村等方面江北特色标志性项目,提高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律精神的认同度、法治江北建设的参与度。依托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主题公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充分利用姚江沿岸自然环境、人文历史优势,进一步打造姚江沿岸特色法治文化阵地景观带,打造江北特色法治文化品牌。

(四)夯实基层治理“法治轨道”。围绕宁波调解学院建设持续发力,编印人民调解案例教材、制作人民调解视频精品课程,开展调解员初任培训、专题培训和品牌培训,与市司法局和开放大学联合打造人民调解教育实践基地,不断提升调解学院教学质量。探索创新“调解基金”高效运用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持续提升“老王解惑”、巡回调解等品牌影响力。探索调解数字化路径,依托“矛调云”平台,强化调解数据归集分析,增加线上调解案件数量占比,优化点单调模式。积极创建部级智慧矫正中心,深入探索社区矫正数字化模式,打造社区矫正数字“驾驶舱”,不断丰富场景应用。完成宁波智慧矫正应用中自助报到子模块的开发,着力提升“152”和“141”平台横向贯通工作实效,不断提升心理服务和个案化矫正工作水平。努力打造与数字化要求相匹配的专业化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完善社区矫正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智慧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