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0798/2022-50707
文  号: 北区政办笺〔2022〕4号 组配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2-02-17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宁波市江北区“智慧医保”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确保我区在2022年2月28日前顺利接入浙江省“智慧医保”平台,经研究,决定成立宁波市江北区“智慧医保”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现将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专班成员

总牵头人:  刚

   长:竺志军  区政府办

          虞祖平  区医疗保障局

   员:  栋  区委宣传部

张升勋  区委政法委

范宇敏  区信访局

田雪梅  区财政局

朱建春  公安江北分局

李昌荣  区民政局

乐纹芹  区人力社保局

邵利明  区卫生健康局

黄爱萍  区市场监管局

 浩  区医疗保障局

干郭晶  区审管(公管)办

顾世明  江北区税务局

葛松华  外滩街道

石霞光  文教街道

樊秋兰  孔浦街道

朱霞萍  甬江街道

石琳琳  庄桥街道

 婕  洪塘街道

 炜  前江街道

孙少波  慈城镇

 兆  移动江北分公司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医疗保障局,虞祖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林浩、移动江北分公司副总经理俞尧亮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工作。浙江省“智慧医保”平台接入完成并运行平稳后,专班自行撤销。

二、工作职责

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我区接入浙江省“智慧医保”平台(以下简称“智慧医保”)工作中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问题。

区医疗保障局:牵头负责“智慧医保”协调推进工作,贯彻落实市级医保相关配套政策和经办管理,做好系统上线过程中的系统对接、数据迁移等工作,对接市“智慧医保”工作专班。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涉及“智慧医保”平台接入工作的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把握正确新闻导向,指导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等做好宣传引导,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负责网络中涉及“智慧医保”相关负面舆情的引导管,及时协调解决网络舆情问题。

区委政法委:负责指导协调有关政法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智慧医保”工作中遇到的涉法、维稳问题。

区信访局:负责指导协调处理“智慧医保”上线后可能引发的信访维稳问题,做好“87812345”首问热线等各类信访、咨询平台的答复、政策解读等工作。

公安江北分局:负责依法处理阻碍“智慧医保”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协同做好“智慧医保”网络信息系统安全工作,配合做好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动态共享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配合做好医疗救助相关工作,配合做好政府资助参保对象、死亡人员信息等数据动态共享。

区财政局:负责指导做好医保基金收支预决算,加强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做好专项资金保障,配合做好医保政策调整。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协调做好社会保险与“智慧医保”相关工作的政策、经办业务协作联办,支持本地医保系统继续平稳运行。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我区各定点医疗机构做好“智慧医保”信息系统接口改造工作,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平台上线前后做好就医结算宣传解释及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卫生健康相关政策、服务与“智慧医保”的衔接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我区各定点零售药店做好“智慧医保”信息系统接口改造工作,督促各定点零售药店在平台上线前后做好就医结算宣传解释及应急处置工作。

区审管(公管)办: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智慧医保”上线后政务2.0及相关“一件事”联办工作,指导协调医保经办窗口现场服务。

江北区税务局:负责依法履行医疗保险费征缴职责,做好税务征收系统与“智慧医保”平台对接及征收工作。

移动江北分公司:负责对接宁波移动,协助区医疗保障局做好“智慧医保”上线整体工作,负责保障“智慧医保”涉及线路、网络服务的安全和稳定运行,提供相应数据运算服务。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区级医保经办工作总体要求,做好因医保政策调整产生的相关业务经办、上线前业务测试、上线后日常业务经办和管理等各项工作,做好辖区范围内医保政策的宣传、街道(镇)和社区(村)医保经办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