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8514615/2022-50701
文 号: 主题分类: 财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2-14
关于宁波市江北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23日在宁波市江北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江北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书面报告江北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鉴于报告拟就时市对区以及区对(镇、街道、开发区)财政结算尚未完成,报告中转移性收入和转移性支出均为预测数。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创智之城·和美江北”建设,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财政政策作用发挥明显,民生保障有效有力,全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圆满完成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财政预算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629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100.1%,同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20.6%;加上转移性收入324681万元(返还性和体制补助收入46339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577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675万元,上年结转87889万元),调入资金670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5200万元,合计收入1402876万元。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2998万元,增长7.5%,完成预算的90.9%(不含上级转移支付,完成93.9%);加上转移性支出55467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8886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32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948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5200万元,合计支出1402876万元。收支相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重点支出执行情况:教育支出126366万元,完成预算的96.1%;卫生健康支出40377万元,完成预算的9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755万元,完成预算的9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794万元,完成预算的97.5%;农林水支出68562万元,完成预算的77.7%,主要是部分街道、镇农业项目支出进度较慢;科学技术支出42362万元,完成预算的85.9%,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产业技术研发机构补助资金下达时间较晚,未能支出;节能环保支出6096万元,完成预算的56.2%,主要是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较多,部分资金需结转至下年支出。

需要说明的是,202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在社会保障资金专户中列支6879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85522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上级转移支付收入)70039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收入24116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783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129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8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55000万元,调入资金5634万元;加上上年结余314401万元,合计收入1169623万元。

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91983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安排的支出771082万元(主要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20804万元、土地开发支出239121万元、城市建设支出94321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80000万元、专项债券利息支出16243万元、上解支出2059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支出11124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11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313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38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支出55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支出98万元,自行试点专项债券付息5634万元,调出资金6500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收支结余249785万元(区本级结余223194万元、慈城镇结余2659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区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178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3702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1853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6218万元。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560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3398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601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5606万元。当年收支结余6181万元,加上上年结转9613万元,结转下年1579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区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64万元,其中:利润收入9万元,清算收入54万元,产权转让收入671万元,转移支付收入42万元,上年结转188万元。2021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76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66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0万元,调出资金205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88万元。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执行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

2021年12月,全区政府债务限额为9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3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66.7亿元。截至2021年12月新增专项债务限额5.5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

2021年12月,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96.8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0.7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6.11亿元。

3.债券发行情况

2021年1至12月,在批准的限额内,全区通过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债券14.8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5.5亿元(均为其他自平衡专项债券),用于江北区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宁波荪湖文化旅游园区综合提升项目、慈城镇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宁波文创港核心区滨江水岸项目剩余段(三期)工程;再融资债券9.32亿元(5.52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3.8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

4.债券偿还情况

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主要通过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收益形成的专项收入偿还。2021年1至12月全区到期债券本金9.32亿元,5.52亿元一般债券,3.8亿元专项债券,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到期债券利息3.2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到期1.06亿元,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券利息到期2.19亿元,通过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收益形成的专项收入偿还。

2021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全区上下为确保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开展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积极完善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财政收入运行监控分析力度,认真开展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加快重点项目落地速度,服务企业发展,挖掘培育财政收入新增长点,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百亿。二是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坚持数字化改革,支持“152”体系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双轮驱动”,完善扶持政策体系,以讲究绩效为导向,出台加快区域创新、港航服务业、科技服务业、高端专业服务业等政策,重点支持高新技术、港航物流、数字经济等重点新兴产业发展。优化支持方式,推动成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推进新型城市化提速提效,切实保障城市空间拓展、“精特亮”、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等重点工程建设。三是增进社会民生福祉。坚持过“紧日子”,压紧压实一般性支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推进共同富裕建设,切实加大对公共安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农林水、生态环保、城乡社会管理、住房保障等领域的财政投入,健全社会民生保障长效机制,重点保障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积极支持东西部及山海协作工作。四是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开展“智慧财政”建设,促进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切实提高执行效率。打造惠企政策“一件事”集成服务,进一步简化操作环节,更好实现政策落地见效。强化绩效评价改革,优化考核方式,强化预算绩效目标公开等基础工作,提升绩效管理意识。深化国企改革,健全各项制度,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整合,不断提升国企实体化运作能力。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经运行风险。

各位代表,2021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实现了财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和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受世纪疫情冲击影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宏观经济增长和财政增收的基础尚不牢固;产业培育和升级的各项政策效果有待进一步释放,区域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还需提速;重点保障领域支出刚性增长,财政保障水平与群众美好生活期望还有一定距离,预算紧平衡态势将长期持续;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仍有提高空间。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2022年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需要,2022年我区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主动融入宁波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围绕争创“重要窗口”实践样板、共同富裕先行标兵、都市经济高地、拥江未来之城、国际人文客厅,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加快构建资源统筹、政策协同、绩效导向、可持续发展的财政管理格局,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创智和美城区开好局提供坚实的财政机制保障。

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及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的相关说明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根据我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现在提交大会审议的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087358万元,增长7.0%;加上转移性收入170805万元(返还性和体制补助收入44755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56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000万元,上年结转7948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1000万元,合计收入1289163万元。

拟安排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9452万元(其中:区本级502944万元,涉农街道26122万元,慈城镇89414万元,前洋经济开发区84972万元,街道体制统筹6000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54871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47661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21563万元,上年结转支出7948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000万元,支出合计1289163万元。收支相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为246766万元。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2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34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8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16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11828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309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2022年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在社会保障资金专户中安排6561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受房地产政策调控影响,目前土拍市场行情波动较大,2022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暂以2021年已成熟并具备出让条件的地块为基础,测算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收支规模。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01180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转移支付收入768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7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5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000万元,彩票公益金等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800万元,调入资金600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49785万元,合计收入1261585万元。

拟安排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6158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1258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67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支出15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24000万元,彩票公益金等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000万元,自行试点债券付息支出6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征地拆迁补偿支出40300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463585万元,城市建设支出5000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0000万元,土地出让业务费支出2000万元,专项债券利息支出24000万元。收支相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保持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从2022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市本级统一编报,因此在2022年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不再体现。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567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0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8603万元。拟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310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6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6412万元。收支相抵,加上上年结余7864万元(不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上年结余7930万元),结转下年1043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98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50万元,国有企业清算收入293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27万元,上年结余88万元。拟安排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98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19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4万元,调出资金94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保障社保民生支出)。收支相抵,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安排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核定结果,全区2021年政府性债务限额为977000万元。由于2022年全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尚未下达,我区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暂按2021年限额977000万元,加上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新增限额,即984000万元把握。

2022年,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1000万元,以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偿还;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安排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7000亿元,以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偿还。我们将根据财力情况有序制定债务消化计划,统筹安排资金,积极压缩存量债务规模,继续强化政府性债务管控,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确保债务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三、完成2022年财政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今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五个争创”、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创智和美城区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财政工作至关重要。为确保圆满完成2022年财政预算任务,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聚焦固本培元,构建财政收入可持续运行机制

围绕高质量、现代化组织财政收入,丰富财政增收措施,进一步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可持续增长。一是支持市场主体。积极服务企业,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减税降费各项政策,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二是培育壮大财源。结合运用财政政策工具,深化“亩产论英雄”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助力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的实施。大力提升开放水平,支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和““一带一路”建设,强化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依托文创港、慈城古县城、前洋经济开发区等各类平台,加快培育财政收入新增长点。三是强化收入管理。科学研判国内外经济形势和中央财税改革动向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因素,进一步完善财税联席会议制度,重点关注全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税收情况,及时掌握税源变化,不断提升收入研判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把握组织财政收入的力度、进度和节奏。四是优化收入结构。注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财政收入、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等比重,不断提升实体经济对财政收入贡献度,逐步提高服务业、工业等产业税收的占比,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实现财政增收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二)围绕提质增效,构建高质量发展财政保障机制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发挥杠杆作用,运用“财政+金融”手段,加快建设“数创赋能活力区”,加大“拥江发展引领区”建设保障力度,高水平促进“产城人”紧密融合。一是支持创新驱动。支持数字化改革,助推“152”体系升级。主动融入甬江两岸科创区建设,助力科技创新“163”行动实施,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支持“人才强区”建设,打造“北岸智谷”品牌,不断优化人才政策及服务,支持实施“十院百企”赋能行动,发挥高校院所创新策源地作用。二是加快产业升级。保障企业“四上”行动顺利开展,支持新材料、新能源、新装备和工业物联网等优势产业的创链强链补链。助推现代服务业倍增计划,加快直播经济、楼宇经济发展,推动港航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产业集群及优势服务业打造。三是促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大资产资源统筹力度,强化政银协作,发挥专项债券拉动作用,综合平衡各类建设需求,支持姚江新城、文创港、慈城古县城、老外滩、未来社区、城中村改造、城乡基础设施等重点区块及项目开发建设,促进城市功能和面貌提升。

(三)突出厉行节约,构建多元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坚持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健全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体系,支持发展各项社会民生事业,不断提高群众生活品质。一是坚决“过紧日子”。压紧压实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等经费,加大财政存量结余资金盘活力度,加强资金统筹使用,兜牢“三保”底线,优先支持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二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美好生活均衡区”建设,继续支持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落实好财政资金和政策保障。支持“健康江北”建设,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速度,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保障援企稳岗措施,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大养老事业投入,健全残疾人服务保障体系,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制度。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财政教育投入政策,助力打造“优学江北”,落实“双减”重大部署,促进优质学校建设。支持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保障公共文化活动开展。推动体育事业发展。支持城市发展安全,护航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支持“城乡融合标杆区”建设。不断夯实共富共美的城乡基础,打造“江北农好”品牌,支持构建农业生产、生态保护和休闲旅游相融合的现代都市农业体系,积极培育现代农业新业态。支持“乡村赋能”试点实施,助推“扩中”“提低”行动开展。优化生态环境,积极保障“精特亮”“五水共治”“无废城市”、减污降碳等重点建设。持续保障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四)狠抓改革创新,构建安全高效的财政管理机制

积极保障“改革开放先行区”建设,切实发挥财政改革基础支撑作用,大力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规范国资国企管理。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积极引导国企参与重点区域建设,以市场化实体化为导向,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有效防范资金风险,切实增强财政国资统筹能力。二是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探索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的财政政策制度,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财政政策体系,健全完善基层财政财力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匹配度。三是推进“智慧财政”建设。加快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善部门预算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实现从资金源头到末端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四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重大财政政策绩效评价下的财政运行综合评价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机制,逐步建立起以绩效为核心的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扩围升级,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五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坚持底线思维,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完善地方政府限额确定机制,加强政府债务“借、用、还”全过程、全周期闭环管理,有序稳妥化解存量债务。

各位代表!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在新的历史时刻,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不断砥砺勇立潮头的志向和气魄,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的使命感,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收支任务,为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创智和美城区作出应有的财政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名 词 解 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剔除中央级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支出功能分类:是财政支出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所做的分类。支出功能分类主要反映政府的钱花到哪里去,做了哪些方面的事。现行政府支出功能分类设置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农林水等30类科目,类下再分款、项两级科目。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按财政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具体分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置类、款两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科目10个,款级科目99个;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科目15个,款级科目66个。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等。

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是指中央、省、市对我区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指上级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地方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是指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均衡地区之间的财力差距,不指定资金用途,由接受转移支付的地方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收入。

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专项债券两类。一般债券是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部门预算:是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经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部门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等内容。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或调整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