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江北区科技服务业专项资金奖励(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镇、园区、新兴产业服务中心:
根据《江北区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江北区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江北区科技服务业专项资金奖励(补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2月21日-2月25日
二、资金申请程序
企业申请材料经属地街道(镇、园区、中心)初审后,资金奖励(补助)申请表加盖街道(镇、园区、中心)公章后同其他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交至区科技局进行复审。
三、材料提交地址
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科技窗口
地址:育才路118号北投大厦南楼(5层4号窗口)
联系人:杨苗苗 联系电话:87661400
政策咨询:金圣 联系电话:89582903
四、奖励(补助)项目
(一)科技服务业企业上台阶奖励
1.奖励条件
对上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并纳入统计核算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奖励,累进补差。
2.申请材料
(1)《江北区科技服务业企业上台阶奖励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科技服务业企业提升资质奖励
1.奖励条件
对科技服务业企业新获得国家、省、市级行政部门授予的资质,经认定,每项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同一企业的升级奖励累进补差且每家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在此基础上分别按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给予补足奖励。
2.申请材料
(1)《江北区科技服务业企业资质提升奖励申请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公共科技服务机构发展补助
1.补助条件
(1)在江北区内注册并实际纳税,具备一定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的科研机构、创新服务机构和科技服务业企业等,提供技术转移、技术对接、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技术培训、科技咨询等服务。
(2)已向区科技局提交《江北区公共科技服务机构备案表》及相关注册登记证件进行了备案。
(3)专职对外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在江北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
(4)正常开展科技服务,且实际产生了对外服务业绩。
2.申请材料
(1)《江北区公共科技服务机构补助申请表》(附件3)
(2)《江北区公共科技服务机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自评表》(附件4)及对应证明材料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江北区科技服务业企业上台阶奖励申请表》.docx
4.《江北区公共科技服务机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自评表》.docx
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