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08/2022-55271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审核程序: |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0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6月9日,对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旅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文旅局是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工作管理的区政府工作部门。2021年度预算指标下达6212.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73.73万元,公用经费163.71万元,项目经费4075.19万元;实际预算支出5972.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71.6万元,公用经费144.67万元,项目经费3856.29万元;预算指标结余240.07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区文旅局能按规定公开部门预算情况、编制部门财务报告,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务收支状况,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发现区文旅局在合同签订执行、公务用车、资产管理与使用等方面需进一步改进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合同签订、执行不规范
区文旅局在合同签订方面存在如下问题:同一合同文本
内履约期限多处不一致,提前支付活动费用等问题。
(二)向行业协会购买服务不规范
将应当由区文旅局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委托给行业协会;购买行业协会服务不规范。
(三)智慧文旅服务平台资产尚未入账
2020年12月,智慧文旅服务平台通过工程初验并投入试运行,截至审计日,智慧文旅服务平台硬件入账“在建工程”科目,尚未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四)未及时推动相关政策分类细化
区文旅局未对非省级果蔬采摘旅游基地创建奖励相关政策进行分类细化。
四、审计整改情况
区文旅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相关问题基本得到了有效整改。出台了《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合同管理内部控制》,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流程,推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区文旅局开展购买服务项目内容自查,对文化市场行业协会购买服务项目内容进行规范整理,立即纠正超范围购买行业协会服务项目,按规定完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并补签相应协议。智慧文旅服务平台资产已转入固定资产。区文旅局修订了《宁波市江北区促进休闲旅游业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细化了政策分类,待审议后予以发布。
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
2022年12月6日